寿县2021年度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市场监督管理部分奖补项目联审意见公示
按照《寿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办法》规定,现将《寿县2021年度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市场监督管理部分奖补项目联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
单位及个人对联审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的诉求和观点。
地址:寿县市场监管局304室 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
公示期服务电话:0554-4123020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