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残疾人证集中办理的通知
各乡镇:
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残疾人集中残疾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5年10月23日-25日,上午:7:40-11:30,下午:1:30-4:30(各乡镇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
二、评定地点
1.寿县中医院(评定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
2.寿县精神病专科医院 (评定智力、精神残疾)。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1.各乡镇要协助做好参加以上六类残疾评定人员的材料申报,即参加评定人员需携带残疾人证办理申请表(加盖乡镇残联公章)、3张二寸白底彩照、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或者智力、精神残疾评定人员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携带相关病历。若已有残疾人证,现需要重新评定的,需携带现有残疾人证,县残联按照要求予以收回。
2.各乡镇要做好宣传工作,让评残人员提前知晓评定地点、时间及所携带材料;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维持评残秩序。联系人:马力,联系电话:4108016。
特此通知
附:全县残疾人集中评定时间安排表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15日

抄送:县卫健委。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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