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5-10-23 14:42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柯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寿县法院安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该案中,原告王某将一套临街商铺出租给被告孙某用于经营服装生意,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5年,年租金12万元,按季度支付,同时孙某支付了2万元押金。租赁第3年起,孙某因经营不善多次拖欠租金,截至起诉时已累计拖欠租金8万元。王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孙某支付拖欠租金并承担违约金,同时扣除押金;孙某则辩称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困难,希望减免部分租金并延长付款期限,双方分歧较大。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查租赁合同条款及双方履约情况,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但矛盾易激化。考虑到强制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通过分别与双方沟通,法官向王某释明承租方经营困境的实际情况,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同时向孙某明确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自身履约义务。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除租赁合同,孙某在1个月内腾空并返还商铺;拖欠的租金减免1万元,剩余7万元分两期支付;王某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押金在抵扣商铺合理损耗费用后,余额在孙某返还房屋时一并退还。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表示认可,一起可能升级的商事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