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起纠纷 耐心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5-08-22 14:55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小宝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当场核算,反复协商,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李某从事装饰装修行业,黄某有装修需求。根据双方口头约定,李某为黄某提供装修服务后,黄某应支付李某人工费及材料费共计13130元,而黄某并未如期按约付清欠款,仅于2023年1月9日微信付款3000元,2023年3月12日微信付款2000元,剩余8000余元经李某多次催讨,黄某均未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因案涉标的不大,便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被告主张双方在装修项目及质量上存在分歧,对原告装修的项目存在不满意的情况。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释明鉴定流程和可能产生的高昂费用,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并要求原告正视装修中存在的问题。经过核算,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给付剩余装修款6800元,被告当场一次性向原告履行了义务,至此,该案也画上圆满的句号。

诉讼案件的即时履行,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诉讼资源。下一步,寿县法院寿春法庭将持续注重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邢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