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恋人算“旧账” 倾心调解促和谐
近日,寿县法院寿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恋人间因转账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赵某、李某系同学关系。2025年1月5日,李某因资金紧张向赵某借款2000元,赵某通过支付宝向李某转款2000元。后二人发展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2025年3月6日,李某向赵某索要10000元购买球杆,并承诺后期归还,赵某通过微信给李某转款10000元。2025年4月16日,李某以帮助第三人为由,向赵某借款5000元,并承诺后期归还,赵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款5000元。后双方恋爱关系终止,在赵某多次催讨之下,李某仅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支付宝归还1000元,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还,赵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查阅卷宗材料,考虑到双方既是同学,又曾系恋人关系,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看在往日情分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之初,双方情绪激动,各自述说着恋爱期间的付出,同时主张部分转账实际是赠与,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情理法、昔日感情和避免日后纠缠等方面对原、被告进行耐心调和,最终在多次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期偿还原告欠款14000元,至此,这起恋爱期间产生的债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在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相互转账等行为较为普遍,但应明确经济往来的性质,有助于避免未来的纠纷。同时,应保持正确的恋爱观念,不将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才能建立健康、稳定的关系。
责任编辑:邢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