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不慎毁桃林 调解有方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5-07-15 17:36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作者:孟立南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失火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5年1月,王某(化名)与家人在春节期间祭祖上坟时,不慎引燃附近桃林,导致桃林大面积受损。桃林承包者李某(化名)一纸诉状将王某及其他参与祭祖人员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十万余元。李某起诉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起案件系因意外事件导致的民事纠纷,并未简单依据书面材料定案,而是深入案发现场调查研判,法官通过与原告交流沟通了解到火灾虽引燃了桃林,但桃树并未死亡,只是出现减产情况,此前原告虽提交了一份损失评估报告,但该报告因未充分考虑到桃树后续生长恢复,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

为了真正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向李某和王某分析了案件情况。经过沟通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同时被告在签订协议时当场就履行了赔偿款项,案件实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