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案件分流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发布时间:2024-04-23 15:41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探索案件分流机制,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用活“一村一员一法官”机制。法庭法官在辖区各村居设立法官联系点,公布联系方式、微信号,设立矛盾纠纷登记台账,定期与村居联络员联系梳理排查纠纷,开展巡回审判、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辖区30个村居多年来被评为无讼村居。

二是用实人民调解力量。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组织搭建调解平台,明确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常态化培训提升调解员能力,对法庭分流至派出所、司法所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需要及时完成司法确认。

三是用准诉前调解分流机制。法庭对纠纷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诉前调解;对纠纷矛盾复杂需要村居配合的承包地、相邻关系、健康权纠纷等案件,主动联系村居、派出所、司法所形成合力解决;对需要鉴定评估的案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鉴定评估进行调解。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长期稳定在56%。

责任编辑:邢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