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遗产继母告继女,挽亲情法官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04-12 11:10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作者:朱冬佳 浏览次数: 字体【  
 

陈祥(化名)因车祸离世,赔偿款却引发了家庭纠纷。近日妻子李敏(化名)向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提起诉讼,状告继女陈玉(化名),要求分得丈夫的死亡赔偿金。

李敏与陈祥两人均是早年丧偶,后经同村人介绍,2000年两人就搭伙过起了日子,陈玉当时才3岁,双方共同抚养了3名子女,生活上也算是幸福。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李敏与陈祥一直未到民政局领结婚证。2023年5月,陈祥因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陈玉得到肇事车主赔偿14万元,并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我与陈祥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一路相互扶持,早就形成了紧密的夫妻家庭关系,又把陈玉抚养长大,丈夫的死亡对我打击也很大,作为近亲属我有权分得相应的赔偿款。”李敏认为,自己有权分得一部分,但多次与陈玉协商,陈玉都没有同意,李敏只得将陈玉告上了法庭。

诉讼阶段,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矛盾较大,法官只得组织双方背靠背进行调解,耐心做两方的思想工作。从法律层面来讲,李敏与陈祥确实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是从事实及情理上而言,两人毕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相伴相依,李敏也尽心尽力的将陈玉抚养成人,法官劝解陈玉要理解感恩继母对这个家夜以继日的付出,体谅她失去丈夫的痛苦和委屈。劝慰李敏日子还很长,不要因为金钱而失去了这么多年的舐犊之情。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陈玉从赔偿款里拿出6万给继母,双方达成和解,家庭矛盾最终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