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庄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庄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庄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寿县丰庄镇人民政府,邮编:232292,电话:0554-435500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深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全面建设“阳光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涉及各站所各村,明确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全面组织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县委、县政府、县数据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丰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准则,严格按照八项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一年来主动公开信息共1243条,及时更新发布丰庄镇26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加大了公开范围,力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紧紧围绕寿县和丰庄镇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各类信息。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县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指导精神,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我镇在丰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3条,政策解读66条,回应关切90条,公共服务与民生115条,内容涵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民生工作、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政府会议、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工作动态、镇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公开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平稳有序开展,在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下,镇党政办为牵头单位,各部门、单位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为方便工作,我们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二是落实责任,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在上级监督的同时,完善自我管理,建立镇监督管理机制,每月一次工作调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了泄密或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四)、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我镇按要求统一对公开平台进行调整。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完善公开栏目类型。主要负责人对此十分重视,根据目录要求积极公开,按照省“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0年版本)对全乡的公开目录开展整改。同时开设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发布丰庄镇26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规范本级文件公开,对平台内过时的栏目进行关闭,减少了信息的冗余,增强了发布的可操作性,促进信息的有效性,提升了公开信息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
为提升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把学习政务公开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放在重要位置,全年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开展了四次,提高了政务公开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磨刀不误砍柴功”,由于参与政务公开业务的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给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的基础,使得全镇的政务公开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每次第三方测评后的整改,我们都及时召开整改会议,传达县会议精神,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并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年底我们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做好年度总结、认真撰写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大项 |
2980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人民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也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政府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群众参与度不够高,了解渠道较少,并对网上公开形式没有足够了解。公开征集群众意见时,群众活跃度较低,政民互动量弱;
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化,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不完整,每个乡镇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公示相关内容,有时内容和公示要求有所出入,会导致公开内容有所缺少。同时,基层工作涉及到村到户,很多内容公示涉及隐私,根据最新规定,部分信息不予公示。
改进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度
政务公开工作需要长期坚持、逐步完善,一是要强化群众宣传教育,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主动性、服务性。二是要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积极参与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在工作中能把握重点,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二)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相关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丰富发布内容,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重大风险信息公开,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在各项重点领域信息上,拓宽公开渠道,把控内容质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报告,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