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信息来源:寿县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shouxi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寿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寿县国投大厦10楼,电话0554-3125242,邮编:23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寿县水利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寿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文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有序。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水利重点领域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80条,包括行政运行权力类信息138条,建议提案类信息2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6条,政策解读信息3条,机构设置、机构领导、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其他信息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全面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本年度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均遵循依申请公开的法定时限,及时办理与回复。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探索建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我局建立由办公室(信息中心)作为对外窗口统一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目录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日常政务工作,重点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农村供水保障、水旱灾害预警及应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行政权力运行等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任务分解表,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股室、局直各单位,按时完成省、市、县季度性测评问题反馈整改,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整改结果。二是坚持“一事一审”,所有上网信息经认真后发布,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可靠。三是规范流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责任划分、责任认定、处理情形等,严格规范本局信息公开程序。2023年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及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部分栏目信息发布量偏少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响,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解读方式的灵活多样。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

进一步加强信息梳理。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要加强与各相关股室的信息沟通,及时梳理出待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同时,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结合我县水利工作的重点、公众关注的焦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即时性信息,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基层两化工作情况:按照省市县要求,高标准落实两化建设意见,增设两化栏目,并按要求及时更新,主要包含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内容,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00余条。

 

 

  2024123

附件rB406mW3IbOASbI2AABpPt14GFM7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