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残联:
为加快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现就申报2025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低保户、监测对象(边缘农户家庭中的重度精神残疾人补助标准按原政策执行)、列入公安机关监管的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的精神残疾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0日前。
三、申报材料
(一)已享受补助人员
1.低保户、监测对象,填写上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公安机关监管人员,填写上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提供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监测对象中的边缘农户人员,填写上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提供所在乡镇出具的监测对象证明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
(二)新增补助人员填写及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3)低保证、监测对象证明;
(4)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年度的诊疗记录。
咨询电话:0554--4023885。
附件:1.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汇总表
寿残字〔2025〕2号关于申报2025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的通知.docx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