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艺创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寿文创组办〔2022〕1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文联各专业协会:
为推动我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文艺创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办〔2017〕13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1年度全县文艺创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参评。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文艺作品,即日起由申请人填写《寿县文艺创作奖励申报表》,附有效身份证明、发表刊物、获奖证书原件,展赛类需提供活动方案或征稿启事,一并提交相应专业协会进行申报登记;
2.协会初审:各专业协会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初审、汇总;
3.上报受理:各专业协会初审汇总的申报材料(含汇总登记表电子版),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文艺创作奖励评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顾振宇:18110616796),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寿县文艺创作奖励申报表
2.寿县2021年度文艺创作奖评审登记表
寿县文艺创作奖励评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