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旅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投诉电话的通知》,为游客提供统一、畅通、高效的旅游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属地A级旅游景区于5月底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门票、旅游标识牌等形式完成旅游投诉电话信息的更新工作。旅游投诉电话公示规范为:12301、12318。
(初审:丁月阳 责编:赵鸿冰 终审:赵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