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入选教育部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十五周年。近日,教育部公布并通报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10个先进典型案例,寿县创新思路,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教育部在通报中指出,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涌现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优秀的先进典型。
寿县多措并举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特岗教师按分选岗、优先保障和考核激励机制,使乡村学校师资短板得到有效补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寿县坚持特岗教师招聘“省考、县管”,创新“校用”举措。在全省率先实行自主择岗、优绩先选的按分选岗定岗制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派员现场监督按分选岗过程,考生及家长共同见证,保证选岗定岗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安徽省教育厅向全省推广这一做法。
寿县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待遇,坚持“标准”同等。在特岗教师工资(含乡镇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本地公办教师标准一致。持续实施特岗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先后投资2958万元建成教师周转房19处514套约17990平米,保障特岗教师安居乐业。
寿县还在特岗教师专业成长上多用功,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压担子、三年成名师”的培养目标,将特岗教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范畴,规定新入职特岗教师必须参加为期三年、不少于120学时的入职培训。同时,建立了特岗教师评优制度,以教师节庆祝活动为契机,每年表彰奖励10名“优秀特岗教师”,增强特岗教师职业幸福感、社会荣誉感和育人使命感。
寿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师资短板突出,通过大力实施“特岗计划”,在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等问题上,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效果。寿县多措并举,使特岗教师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为全县乡村教育发展撑起了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