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55 信息来源: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寿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寿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共开展学法7次,涉及《统计法》《药品管理法》、质量政策法律汇编等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县直26家单位60余人参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进”工作落实。

2.紧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切实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年度考核述法、依法治县委员会述法、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述法工作,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召开2022年度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会议,听取并评议安丰镇、三觉镇、瓦埠镇、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3.高效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寿县创建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2023年2月,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地验收评估,荣获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命名。全面推进创建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成立推进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寿县专班,积极配合市依法行政办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开展政务服务精准度、电子证照等12项考核指标提升行动,重新修改完善全县2.4万个事项清单精准度,规范306个政务服务类、776个主题类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打通人口、不动产、婚姻等数据信息壁垒,实现“整村授信”。打通为民“一公里”,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打造全省“一站式”乡镇服务中心,将公安户政、市场监管等审批事项进驻双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县直12个部门186项服务事项纳入窗口办理,打造全市首个人社“一站式”综合窗口,全年累计办件8.9万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203批次,完成检查企业1065户。

2.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进一步优化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的37条举措》,从制度建设、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环节综合施策,推动解决更多“一类问题”,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梳理涉及“新官不理旧账”类案件17件,经核查研判,17个案件全部履行及结案。贯彻落实《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继续深化企业开办领域改革,丰富企业开办渠道,多样化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集成化“一网办理”,1个环节、1套材料、0.5个工作日办结。全县新登记市场经营主体10614户,其中:企业2329户,个体工商户80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5户。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3次,执行到位案款5478.85万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完成140家企业的“失信屏蔽”。妥善处置八公山风景区、东津花园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公交一体化系统工作,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内容及程序,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2023年,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县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报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备案率100%,并及时通过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实现电子报备。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8月1日前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3年,共完成127项重大行政决策和47件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实现审查率100%。出台《寿县加强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乡镇合法性审查范围、流程等制度体系,明确各乡镇党政办公室为审查机构,组织25个乡镇合法性审查人员跟班学习,2023年,各乡镇共完成27项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3.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15名,其中包含2名公职律师。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商论证143场次,参与审查重大决策事项127件,参加接访11场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深化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寿县乡镇执法事项清单、乡镇审批事项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赋予炎刘镇人民政府266项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权限,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42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权力10项,保留经济发达镇委托赋权事项30项,赋予其他24个乡镇人民政府265项县级审批执法事项权限,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41项、行政强制5项,其他权力10项。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乡镇扩权增能。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和省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报名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县40家行政执法单位共353人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年审换证,收回注销37本,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已全部换发新执法证。举办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共227名学员参加培训。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研讨班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县直、乡镇园区70余人参加,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六家执法单位依据乡镇赋权内容对乡镇执法大队长开展业务培训。

3.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质量。开展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公安局11家执法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已办结的案卷,共评选出10本优秀案卷。

4.强化执法监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印发《寿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发动查纠,梳理两大执法领域问题线索14条,反面典型案例3个,推动形成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制定、严格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2023年底前,全县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寿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核查工作机制,对事故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将事故当事人、所属企业、监管部门三方责任核查清楚,推动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依法追究到位。共核查亡人事故49起,暂未发现责任追究不到位、以罚代刑的情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举措落实落地落细,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线。

(五)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单位制订完善应急预案总数369个,制定完善预案工作手册、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能力测试;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应急队伍23支,队员287人,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炎刘镇成立寿县蚂蚁救援队;推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与人武系统联合建立军地协作机制,加强常态化会商联动和力量共建共用;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明确预警信息内容、发布方式、传播渠道;建立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灾害信息互通;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体公开承诺暨“一把手”谈安全专题活动,企业“一把手”进行安全集体承诺,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安全月期间,全县各单位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4场,参与64497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183场;组织各类事故应急演练189场,参与6000余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28场,参与635人次;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近90场、参与5658人次。

2.积极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纵深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设立25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入驻乡镇综治(矛调)中心,打造“一站式”特色服务。强化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印发《寿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法律顾问费核定发放重要依据。开展“公证为民服务提升年”活动,注重公证工作下移,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推出公证利企九条措施,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599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活动,持续开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普法宣讲团利用“培训学”“研讨学”等方式,累计培养1168名法律明白人;通过法治讲座等不同方式分批分层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0次。纵深推进法律援助,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数量1163件,已办结1149件。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寿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合理调配编制资源,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3名。印发《寿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寿县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其中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9件,决定维持行政行为的7件,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2件,决定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全县25个乡镇和28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县、乡两级共建立调解组织49个,派驻调解员188名,调解案件2606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参与调解工作,聘请6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360件。

(六)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1.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政府系统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义务,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履行生效判决。县政府全年涉诉案件16件,已审结12件,无败诉案件;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涉诉行政案件20件,已审结17件,败诉8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和牵头部门负责人均能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2.强化审计监督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3年全县开展实施5类37个审计项目,其中政策落实审计项目3个、财政审计项目4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5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1个、公共投资审计项目4个。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聚焦热点重点主动高效透明公开,主动公开各级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集中发布服务民生、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文件及落实举措,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万条。对企业群众依申请公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研讨,限时交办,规范各环节办理流程,共指导和直接答复依申请公开45件。公开主体更加多样,在原有66个公开主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新增学校、医院和燃气等行业共计13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优化目录建设,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县、乡政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统考+抽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各乡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之间权责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着力巩固和拓展示范创建工作成果,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助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寿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全面实施“一规划两方”,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各协调小组和各级各部门的统筹指导,形成更加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执行,进一步提高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视程度,加强机构内部法治审查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决策前加大风险评估力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有效保障合法性审查的法定时间。全面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高乡镇决策事项审查率。

三是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乡镇法治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完善执法案件审核程序,规范裁量权行使。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开展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

五是全方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对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监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六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得到有效履行。强化应诉能力建设,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纠纷化解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府院交流和培训,开展庭审旁听等活动,加强诉源治理。

七是精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各项安排。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