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寿县公安交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3-03-01 15:14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胡晓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前谋划,开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劝导活动,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当日上午,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新老城区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统一行动。在查处过程中,通过面对面讲解、散发宣传资料、悬挂电动车宣传条幅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上牌登记程序及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等通行规定,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对不符合《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的车辆及时予以拦停劝导,并向车主发放《条例》的宣传单页,耐心细致的为群众讲解相关规定、开展普法宣传,并对首次违反《条例》规定的群众邀请其参加“条幅签名”活动,以此深刻加深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条例》的认识。

统一行动中,执勤民警、辅警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方法,在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对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查无牌、三轮两轮电动车非法加装车篷伞具、驾乘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交通违法群众进行“一对一”宣传教育,利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让群众认识到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遵章守法,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车,加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初审 余涛 责编 赵鸿冰 终审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