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打早除小 携手共建平安寿县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1-04 10:51 信息来源:寿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寿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按照全省、全市工作部署全县正在大力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对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和不良行为人员进行摸排管理、教育转化,对不思悔改、仍然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惩治,实现对黑恶犯罪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我们衷心希望并真诚邀请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早除小”,共同推动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宁,日子过得更安心如您发现身边有如下行为和情形的人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一) 有结伙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买强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开设赌场、结伙伤害殴打他人、携带管制器具、结伙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的;

(二)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垄断经营、串标围标、非法开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

(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夜市地摊等行业场所,强买强卖、收取或变相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

(四)有涉及利用家族或宗族势力欺压群众、横行乡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乡痞”“村霸”等;

(五)在征地、租地、拆迁及民间纠纷调处中,以摆队形站场子、捧场架势等形式实施威胁、恐吓的;

(六)在信息网络上实施威胁、恐吓、侮辱、诽谤、网络水军滋事的;

(七)有学不上、有工不就,混迹学校周边,妨害校园及周边管理秩序的;

(八)“飙车党”、“炸街党”等结伙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

(九)混迹洗浴店、棋牌室、宾馆、茶楼、网吧、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在夜市摊点等公共场所,惹是生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十)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人员参与讨债的;

(十一) 携带管制刀具、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纠结他人结伙滋事,多次拦截、殴打他人、偷窃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吸食、注射毒品等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十二) 其它具有不良行为的人员。

同时,我们劝告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对滋事闹事、扰乱社会治安、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的人员,将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原则,依法打击。

举报电话: 0554-2768199、0554-4030373

寿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寿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