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2 12:01 信息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寿县昂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市中心广场首次登记已办理,具备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条件,请开发企业积极配合业主提交购房相关材料共同申请。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若开发企业拒不配合,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经公告无异议的,可以凭已备案的房屋预(销)售合同、购房票据、购房人纳税缴纳凭证等材料单方申请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