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关于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3 10:07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现对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者前来报名、咨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二、招标人: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三、服务范围及期限: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共有18处需动用人工和特种机械实施拆除:自签订拆除协议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完成房屋拆除及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四、招标价格。本次公开招标涉及18处房屋需动用人工和特种机械拆除,招标控制价64400元。实行最低价中标。

五、竞买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非爆破拆除三级及以上;

六、其他要求

(一)拆除工程中标人必须严格服从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及相关单位管理和调度。

(二)拆除工程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后,经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税票到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办理拨款手续。

(三)中标单位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在拆除工程中,应坚持文明施工,注重安全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服从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无事故。如在拆除工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和相应的责任;中标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责任事故办理保险。

(四)房屋拆除区域内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清运由中标单位负总责,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中标单位必须有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同时负责与被拆除户相邻关系的协调处理。

七、竞拍人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10点20分之前到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非爆破拆除三级及以上;

(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报价单;

上述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10点30分。

开标地点: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南关安置小区27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卢胜军(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联系电话:18130153916
  十、招标程序及规则

(一)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对参与企业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报价,未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报价无效。

(二)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对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最低报价有相同的,实行现场第二次报价,按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三)宣布中标结果。


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报价单

附件四:协议书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于年月日在 南关安置小区27号楼三楼会议室举办的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开标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项目开标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二

承诺书

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经认真审阅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关于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并实地踏勘项目后,我们愿意遵守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告、规则、须知以及标的现状无异议。我们申请参加贵单位于年月日上(下)午时分,在寿县寿春镇西门外南关安置小区27号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的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公开招标活动。

如能中标,我方承诺: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合同,并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工程,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单

项目编号

由 投标 人 填 写,放入密封袋中。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投标人

单  位

名 称:         (加盖公章)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

(签名)

收到报价时间

.年月日时分

由 招标 主 持 人 填 写

招标主持人

(签名)

确认时间

年月日时分

附件四:

拆除工程协议书

甲    方: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甲方代表:

乙    方:

负 责 人:

现甲乙双方就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拆除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及期限:寿蔡路东段已腾空房屋共有18处需动用人工和特种机械实施拆除:自签订拆除协议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完成房屋拆除及现场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

2、对于延误拆除工程进度的,每延误一天工期,甲方有权利按每天2000元从中标款中扣除。

3、乙方负责房屋征收范围内水、电、电话、网络等线路拆除。

4、乙方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在拆除工程中,应坚持文明施工,注重安全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服从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无事故。施工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须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安全围栏,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拆除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组织,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如在拆除工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责任事故办理保险。

5、乙方必须有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同时负责与被拆除户相邻关系的协调处理,接受有关单位管理,自觉做到文明施工。

6、乙方对其中标的拆除工程区域内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清运负总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确保在房屋拆除、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等作业时,应做到施工的同时做好扬尘防治。

四、费用:本拆除工程中标价为元(大写:)。乙方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任务后,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五、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