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城投公司原县委大院车库租赁项目发包公告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对老城区原县委大院一间车库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决定以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资产招租基本情况
序号 |
位置 |
结构 |
层数 |
面积约㎡ |
间/处 |
参考价/元/年 |
租赁 年限 (年) |
用途 |
备注 |
1 |
原县委大院房管局楼下一间车库 |
砖混 |
第一层 |
18.29 |
1间 |
1543 |
3 |
车库 |
|
备注: 1、此标的物现状出租,无水电,请意向受让人到实地进行查并了解实际情况。 2、第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时交清,以后每年于当年合同开始的前20日前交清。 |
二、竞租人资格:
该资产参与条件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下午三时00分前携带个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委托书和竞买登记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到国投集团资产运营部报名。)
四、发包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发包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5时00分。
(二)联系电话:0554-3127137
(三)发包地点:寿县国投集团(寿县新城区宾阳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五、特殊要求:
1、该项目资产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水电及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房屋如需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因国家法律政策或政府规划调整等情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协议解除。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当年未使用天数退回租赁费用,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索要其他经济补偿;若遇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无法使用,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偿。
六、该租赁项目不设底价,按照报价高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参考价,否则不成交。
七、该房屋资产租赁项目具体条件详见合同租赁协议。
寿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