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制定了《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要参照省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市级工作专班组成方案、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报省工作专班办公室。
省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任世海 0551-62553062 邮箱 289567597@qq.com
康 克 0551-62634428 邮箱 slyjkk@foxmail.com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为明确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分工和进度安排等有关内容,切实做好2022年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使用自然资源部统一制作下发的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开展年度调查监测。掌握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图斑监测。使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制作下发的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对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样地调查。对按照国家统一抽样框架布设的森林、草原、湿地样地开展样地调查,包括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质量管控。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
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全程质量管控。
(四)数据库建设。整合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配合国家林草局相关直属院,建立我省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库,并纳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五)统计分析。在国家林草局相关直属院指导下,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草原、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省、市、县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六)数据汇交共享。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汇交至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支撑和服务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并加强共享应用。
(七)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林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相关地块图斑信息移送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对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可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未实地举证的图斑将于11月底前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汇交到自然资源部,补充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下发各地实地调查举证的疑似变化图斑中。各地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组织分工
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省级负总责。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共同组建省级工作专班(见附件1),协调推进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省级工作专班根据我省实际起草工作部署文件,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解决调查监测中的重大问题。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查监测工作,编制实施方案,负责全程质量管控,审核省级调查监测成果。省级调查监测成果经工作专班同意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共同上报。
(二)市级抓推进。各设区市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协调推进辖区内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加强对所辖县(市、区)调查工作督导检查。
(三)县级抓落实。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按照省级调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全面承担辖区内图斑监测和遥感判读图斑现地核实等具体调查任务,并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2年4月—5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印发工作通知,明确任务分工、职责和技术要求。
(二)调查监测(2022年5月—9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配备设备工具;下发调查监测底图,开展图斑监测和样地外业调查;开展内外业质量检查验收。
(三)成果上报(2022年9月—10月)。9月底前,各市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共同上报检查合格后的成果;10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共同向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上报检查验收合格的成果。
(四)后续工作(2022年11月—2023年2月)。配合完成数据处理、统计汇总与分析评价等工作。
五、主要成果
主要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一)数据库。包括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林草湿样地(样方)调查数据库、林草湿调查监测基础支撑数据库。
(二)实地举证成果。在外业调查时,通过现地验证形成的实地举证成果。
(三)统计表。包括林草湿资源统计表、生态评价统计表、重点区域统计表。
(四)图件。包括资源现状图、专题分析图、生态评价图。
(五)报告。包括林草湿调查监测及生态状况年度报告及各市主要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林草湿调查监测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础支撑。统一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系统谋划,密切配合,履职到位,切实完成好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务。
(二)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参照省级模式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专班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强化技术保障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机构队伍的调查监测作用,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技术支撑,确保高质量完成林草湿调查监测各项工作。
(三)协同推进。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林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相关地块图斑信息移送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四)保证质量。各市、县(市、区)工作专班是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责任主体。实行国家、省分级培训制度。坚持分阶段分层级的全程质量管控,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行市县级全面自检、省级检查、国家级检查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成果审核,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五)确保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要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组织学习《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见附件2),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人身安全,有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
附件1
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省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方 成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拥军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朱文亮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林 辉 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副总工程师
徐承奎 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
成 员:徐 鹏 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院生态规划咨询处处长
余本付 省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处处长
周小春 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处长
汪小进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统筹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朱文亮(兼)
徐承奎(兼)
副主任:任世海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副处长
王长利 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洪安东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全面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具体实施;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协调下设总体组、实施组具体工作。
(一)总体组
组 长:任世海(兼)
成 员:马 哲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四级调研员
康 克 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唐 芃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三级主任科员
章礼拐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总工程师
工作内容:
1.组织起草工作部署文件、工作方案;
2.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文件流转、基础图件协调等综合工作;
4.负责调查监测总体质量管控。
(二)实施组
组 长:洪安东(兼)
成 员:康 克 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张俊亚 省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处三级主任科员
王明胜 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唐 芃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三级主任科员
章礼拐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总工程师
陈 家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高级工程师
卢 萍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正高级工程师
储小感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高级工程师
李 伟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高级工程师
工作内容:
1.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3.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调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督促并指导各地开展质量检查;
4.组织开展成果建库、汇总、分析工作;
5.审核调查监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