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
现将《寿县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日
2022年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寿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安办[2022]20号)、市文旅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淮文旅办[2022]39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2022年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等形式,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延伸,通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心得交流等形式,强化行业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要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2.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在文化旅游行业持续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和鼓励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员工及游客强化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反映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强化群防群治。
3.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起“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要求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主动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同时调动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深入开展强化落实文化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1.组织开展强化落实文化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举措专题宣传。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落实举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举措,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文化旅游行业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协同配合住建等部门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题宣传。党的二十大前,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4.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今年是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专项工作三年行动最后一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四)广泛开展“6·16文化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各样的文化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文旅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食品安全及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2.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文化旅游场所,利用公益广告、短视频、提示语音、网站、微信微博等传播载体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以群众游客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安全宣教。
(五)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安全宣传“五进”形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不同宣教对象的特点,创新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结合部门工作内容,切实推动文化旅游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制作发放各类文化旅游安全宣传品,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一是文化旅游安全宣传进企业。开展文化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经验交流、应急演练、安全承诺宣誓等。二是文化旅游安全宣传进农村。重点围绕农村乡俗活动、乡村旅游、农村房屋、自建房安全等进行宣传和提醒,提升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三是文化旅游安全宣传进社区。以社区活动中心、宣传栏、LED电子屏为媒介进行文化旅游安全宣传。四是文化旅游安全宣传进学校。重点围绕学生假日外出旅游安全防控,通过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五是文化旅游安全宣传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外出旅游,普及文化旅游安全知识。
2.开展“安全之声”广播宣传。积极联合广电部门开展“安全之声”广播宣传,结合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应急科普知识以及12350举报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推广等,制作具有吸引力、影响力和实效性的音频。
3.开展应急演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组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灾害避险逃生应急疏散、自救互救演练活动,县文保中心要针对文保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
(六)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江淮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2.开展典型案例报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报送典型案例线索,并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真正形成震慑。
3.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文旅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结合行业实际与日常工作情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营造浓厚氛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做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月”的宣传与报道,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行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和调整工作方案,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于6月2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在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将好的活动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有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栩;电子邮箱: 153930041@qq.com。
附件:1.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宣传重点摘要
附件1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 )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
开展“安全生产淮南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淮南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
附件2
“安全生产月”宣传重点摘要
一、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2.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4.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6.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7.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8.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9.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10.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11.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12.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13.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14.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宣传标语(仅供参考)
1.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3.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6.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7.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8.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七项职责”
11.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3.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5.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6.深入开展第21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寿州行”活动
17.生命最宝贵、安全第一位
18.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9.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20.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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