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各项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县共将25个乡镇和40个县直单位纳入政务公开网络体系,统一制作网页,统一公开标准。共主动公开信息共58000余条。寿县政务公开工作在2018年获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我县荣获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主动公开情况。1是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在常规公开的基础上,加强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信息的及时公开,助力抓好疫情防控,为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把好政策关。共主动公开340余条信息。2是抓好隐私排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省、市文件精神,根据自身实际,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在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中,共排查出130条个人隐私信息,包含手机号码、银行卡号、身份证号以及详细居住地址等问题,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有效的防止网站中存在泄露公民个的安全性问题,极大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3是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寿县及时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印发了《寿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寿政务公开办〔2020〕2号),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效果。4是全面推进“两化”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印发了《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2020〕59号)文件,并成立寿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对照省厅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5是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打造。全面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等19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在全省争先进位。不断听取各类企业的意见建议,在相关政策、工作方案的解读、宣传,主动回应各类企业的关心关切,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等。提升“全程网办”能力。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梳理业务情形,平台上线了63个“办好一件事”主题服务,其中精品服务20个,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全方位引导服务。通过数据共享,推进四电(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档案)应用,我县全程网办事项数达2.52万项,占比达100%。6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令通畅,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对2019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3件,废止16件,宣布失效19件,修改5件。并要求,对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清理结果公布后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报请批准后重新印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县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紧抓依申请办理质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间要求,确保答复及时。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8件,现已全部办结。办理中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任何费用,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完善办理协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由县政务公开办牵头,邀请律师及相关责任单位现场协商,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整体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格式。根据省级制定的答复模板,从程序、实体、格式3个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共计答复种类4种,答复格式文书模板29个,依据省级模板,结合我县实际,将答复模板提供给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为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参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检查机制。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和错敏词汇等问题。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新增了机构职能目录、六稳六保、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疫情防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等5个专题专栏。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了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基本目录,12月份,按照新的规范将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及数据转移,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1是调整领导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县政务公开办先后召开了5次培训会,2次推进会,1次现场办公会。对省、市的测评结果及有关政务公开新要求、新精神、新指示进行传达学习,对重点内容进行细致解读,对易犯得错误进行提醒,培训共计500余人次。为更好做好指导,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全天候在线指导业务,适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3是开展第三方测评,找准公开不足之处。本年度共开展3次第三方评估机构测评,对包括县本级、县直部门和各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对于测评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各单位得分点、失分点,点明需要完善的事项,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1 |
21 |
3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0 |
0 |
125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57 |
0 |
1382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37 |
+3 |
10290 |
行政强制 |
73 |
+23 |
226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6 |
3.99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4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0 |
0 |
0 |
0 |
2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1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4 |
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
2、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具办人员存在流动性大、业务交接不衔接等问题。
3、存在部分单位一些该公开的信息内容未公开或者未全面公开,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公开不及时,内容要素不全等问题。
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能力。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专家授课等,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强化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夯实能力基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2、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3、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