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八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九 部门项目支出表
表十 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十一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十二 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防汛救灾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防疫、防灾减灾、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积极宣传“反电诈”,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努力做好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牢固树立勤俭办事意识,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公务开支。
2、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种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一是要及时将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二是要认真做好各种惠农资金的对象调查及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应该发给农民的资金,100%发到农民的手中,使群众真正得实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
3、认真做好全镇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工作中继续坚持按政策执行核算工资的数额。做到准确核算、及时审批、按时发放。严格梳理在岗在职人员情况,严把“起薪”“停薪”关,对人员的变动按照规定及时到财政部门报送增减变动情况。
4、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资金涉及方方面面,为使财政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今年财政金融中心所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结合“安徽省预算一体化系统”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建立内部监管检查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最大化。
5、全力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2025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套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详见附表。
2025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2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详见附表。
附表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八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表九 部门项目支出表
附表十 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附表十一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附表十二 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31.7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31.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34万元,占82.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41万元,占10.36%;卫生健康支出38.56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88.45万元,占5.11%。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1.76万元,比2024年预算拨款增加9.41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34万元,占82.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41万元,占10.36%;卫生健康支出38.56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88.45万元,占5.1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3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28万元,降低0.9%,降低原因主要是:2024年炎刘镇在职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去世较多,充抵了工资普调及新进人员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17.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16万元,降低6.5%,降低原因主要是:2024年炎刘镇在职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去世较多,充抵了工资普调及新进人员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58.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08万元,增加6.5%,2024年炎刘镇在职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去世较多,充抵了工资普调及新进人员工资。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19.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52万元,降低7.2%,2024年炎刘镇在职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去世较多,充抵了工资普调及新进人员工资。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19.0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11万元,降低5.5%,2024年炎刘镇在职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去世较多,充抵了工资普调及新进人员工资。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88.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13万元,降低6.5%,2024年炎刘镇在职人员退休及退休人员去世较多,充抵了工资普调及新进人员工资。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8.7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6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0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资本性支出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731.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73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1.76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增加9.41万元,增长0.5%,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项目资金提高。
八、关于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731.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41万元,增长0.5%,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项目资金提高。其中,基本支出1298.74万元,占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33.02万元,占25%,主要用于民生、招商、军人优待等专项业务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5年乡补、车补等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乡镇基层工作人员补贴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炎刘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炎刘镇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总额:90.07万元
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背景与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的政策要求,切实改善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条件,稳定基层队伍,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确保乡镇公务出行需求,本专项经费拟用于发放乡镇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交通通讯补贴、节日慰问等,提升基层工作积极性与服务质量。
2025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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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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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补、车补等专项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宋中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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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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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事前绩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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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绩效目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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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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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初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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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限及资金情况 |
项目开始年度 |
2025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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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年度 |
2025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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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金 |
90.07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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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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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发放乡补、车补等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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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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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金额 |
90.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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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覆盖人员 |
在编在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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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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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时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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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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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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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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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单位负责人: |
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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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乡镇民生、维稳、招商、军人优待、环保、纪检等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乡镇民生、维稳、招商、军人优待、环保、纪检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炎刘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炎刘镇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总额:334.23万元
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背景与目标: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镇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及纪律监督工作,本专项经费聚焦民生福祉、基层治理、招商引资、军人优抚、环境保护及纪检监督六大领域,旨在通过精准投入提升乡镇综合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
2025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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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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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乡镇民生、维稳、招商、军人优待、环保、纪检等专项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宋中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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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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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事前绩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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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绩效目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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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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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初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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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限及资金情况 |
项目开始年度 |
2025 |
年度资金总额 |
3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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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年度 |
2025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3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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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金 |
334.23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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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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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镇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及纪律监督工作,本专项经费聚焦民生福祉、基层治理、招商引资、军人优抚、环境保护及纪检监督六大领域,旨在通过精准投入提升乡镇综合治理能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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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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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金额 |
334.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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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覆盖困难群众 |
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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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理覆盖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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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维稳矛盾化解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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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时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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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对民生保障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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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治安案件同比下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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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民生保障动态调整机制 |
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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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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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单位负责人: |
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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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退养民师、蚕桑办人员生活补贴等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退养民师、蚕桑办人员生活补贴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炎刘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炎刘镇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总额:8.72万元
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背景与目标:此项目是对退养民师及90年代寿县蚕桑产业基层工作人员的关怀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本专项经费拟用于发放退养民师生活补贴及蚕桑办人员工作补助,确保相关人员生活水平不降低,激发基层服务积极性。
2025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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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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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退养民师、蚕桑办人员生活补贴等专项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宋中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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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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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事前绩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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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绩效目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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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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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初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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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限及资金情况 |
项目开始年度 |
2025 |
年度资金总额 |
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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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年度 |
2025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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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资金 |
8.72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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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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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目是对退养民师及90年代寿县蚕桑产业基层工作人员的关怀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本专项经费拟用于发放退养民师生活补贴及蚕桑办人员工作补助,确保相关人员生活水平不降低,激发基层服务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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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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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金额 |
8.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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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覆盖人员 |
退养民师、蚕桑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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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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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时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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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工作人员满意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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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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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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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单位负责人: |
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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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6万元,下降3.55%,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工程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编制了民生、维稳、招商社区等专项工作经费,乡镇目标绩效、乡补、车补等专项经费,退养民师、蚕桑办等人员生活补助及政府采购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02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5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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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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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7.46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1.62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1.62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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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镇本级预算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4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25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原因是保持行政运行。“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7.4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1.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