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结余资金的通知
炎政发〔2021〕27号
关于下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结余资金的通知
有关村委会、部门:
根据寿农[2020]68号文,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结余资金分解到炎刘镇为6万元。根据现场核查,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用于:北小河防汛抗旱清理水草10400元、炎刘支渠防汛抗旱清淤4500元、东风渠防汛抗旱清淤6000元,华皖绿农公司抗旱井4100元、寿县谷唯家禽养殖有限公司抗旱2000元、吴化顺养猪场抗旱井4100元、王道寿养猪场抗旱井14000元、吕好德供肥蔬菜基地抗旱井3600元、李和东新桥桃花岛生态农业公司抗旱井4100元、陈国荣养殖场抗旱井3600元、张久贵合作社抗旱井3600元。请履行程序、接受监督无异议后予以办理拨付手续。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炎刘镇党政办 2021年1月2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