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隐贤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专(兼)职文明实践员的通知》的意见反馈,在公示期2022年7月9日-2022年8月9内未收到不同意见。
故《关于配备隐贤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专(兼)职文明实践员的通知》以隐发〔2022〕48号文件下发。
48号关于配备隐贤镇专兼职文明实践联络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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