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政〔2024〕64号
关于印发《双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双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寿县双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双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
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推动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预算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2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摸清我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底数及形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类处理,积极稳妥逐步消化存量,防止增量,建立往来款项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清理整改范围和内容
双桥镇人民政府截止2024年4月30日的往来款项。
三、专项清理整改方法步骤
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清理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清理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专项清理整改采取乡镇自查自纠和县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1.清理准备阶段( 5月30日—7月31日)。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对本单位截止2024年4月30日往来款项进行梳理,弄清往来款项发生的年度、项目、数额、事由、经办人、批准人等。
2.清理整改阶段( 8月1日—12月 31日)。乡镇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对需要清理的各种往来款项认真分析形成原因, 提出分类处理初步意见,报工作专班研究,提交镇党委、政府会议审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及时作好清收、清欠、核销、账务处理等工作。
(1)对于收入、支出挂往来款项的,审定可以确认为收入支出的事项,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本年度的确认为当期收支,以前年度的在结转结余中调整。
(2)对历史遗留属于应上缴非税收入款项,应及时上缴县国库或县财政专户。
(3)对长期挂往来款项的预付工程款,未竣工决算的,应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已竣工决算账务未及时处理的,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对属于往来代扣款项的,单位垫付性质的,应冲减支出或结余;属于应付未付款的应及时结算。
(5)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往来挂账的,应完善手续,及时结清账务。
(6)对属于本单位职工的个人欠款,下达《催缴通知书》,指定限期归还,督促自觉还款,如逾期不归还,则从发放工资等中扣还,直至扣完为止。
(7)对属于外单位的欠款应取得对方核实认可,确认后下达《催缴通知书》,必要时派人上门及时催收。
(8)对时间过长,事由不清的往来款项,要尽力寻根刨底,分析核准款项的相关事实,及时作出结转或者支出处理。
(9)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人员死亡或破产等往来款的呆账、坏账,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填写情况说明), 报本单位工作专班研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3.持续整改阶段。2024年以后年度,继续深化对历史遗留往来款项问题消化整改,建立台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清理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二)重点检查阶段(11月— 12月)。
在乡镇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时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成立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财政中心所,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整改工作,务求实效。
(二)落实整改责任。针对清理出来的各种往来款项,按照清理方案,分类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对清理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有还款能力的外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个人拒不还款的,借款单位应通过诉讼渠道追缴。对无故拖欠款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党员干部,将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本次专项清理整改工作中所有相关资料,必须形成专项档案完整归档。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对外投资等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应当专项登记,并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
(三)按时报送总结。根据上级要求,对我镇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应收款项清理情况表》(见附件2)和《应付款项清理情况表》(见附件3)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将以上附件、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于2024年 12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往来款项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是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履职的基础。我镇应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往来款内控制度,规范往来款财务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往来款业务的发生,严格执行出借公款管理规定,建立往来款台账和已核销台账,定期开展往来款清理,防止财政资金长期沉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附件:1.双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
2.应收款项清理情况表
3.应付款项清理情况表
附件1
双桥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高 镇长
副组长:范颀华 镇纪委书记
王 进 副镇长
成 员:程新亮 财政中心所所长
杨赟石 党建办主任
隗 波 派出所副所长
夏 玮 农经站站长
吴 锐 财政中心所副所长
孙自连 财政中心所报账员
李根银 财政中心所预算会计、国资管理员
孙晓云 财政中心所金融管理员、债务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中心所,程新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推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专项清理工作。
附件2
应收款项清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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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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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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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名称 |
发生日期 |
金额 |
事由 |
经办人 |
批准人 |
对方单位或个人 |
已清理情况 |
未清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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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金额 |
清理日期 |
处置方式 |
未清理金额 |
未清理原因 |
单位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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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填报2024年月日前已发生的应收款项,已清理事项附相关凭证,未清理事项需说明原因及单位处理意见;2.本表纸质和电子各1份,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应付款项清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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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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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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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款项名称 |
发生日期 |
金额 |
事由 |
经办人 |
批准人 |
对方单位或个人 |
已清理情况 |
未清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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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理金额 |
清理日期 |
处置方式 |
未清理金额 |
未清理原因 |
单位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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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填报2024年月日前发生的应付款项,已清理事项附相关凭证,未清理事项需说明原因及单位处理意见;2.本表纸质和电子
各1份,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