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2024年5月21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消除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继续实施全镇全年全区域秸秆禁烧,遏制午季(2024年5月1日0时至2024年8月31日24时)、秋季(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5年4月30日24时)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其中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以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为重点时段,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确保完成省、市、县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秸秆禁烧是蓝天保卫战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空气质量改善。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抓好秸秆禁烧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检验,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措施上全面到位,继承好以往特别是2023年我镇自主探索总结出来行之有效的禁烧经验。继续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政委、指挥长,镇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见附件1),指挥调度年度禁烧工作。各村要比照镇级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切实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包保机制。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禁烧办负责统筹调度。各村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村两委是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研究部署,认真谋划推动,加强工作统筹。村两委其他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做到靠前指挥调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组包保责任制。镇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织密秸秆禁烧“人防”网络,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包保镇工作组要到所包村做动员部署、检查督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抓好政策、措施和人员落实;镇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实做好禁烧工作,形成禁烧合力(见附件3)。
(三)加强巡查监管,做好重点防控。各禁烧工作组和相关巡查组要持续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一要建立健全焚烧火点发现-交办-扑灭-处置的1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各村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工具,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并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到位。包田责任人24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确保每一地块、路段、沟道都有人监管,二要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管控,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和查处。三要畅通“12345”市长热线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相关举报。与信访人建立电话联系机制,随时接收群众信访信息并作出有效处置。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无人机、高塔视频监控、在禁烧工作的运用。镇安排工作专班24小时盯控蓝天卫士,提升盯控质效,严格盯控纪律,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固定证据,迅速通知到工作组和村及时赶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
(四)落实分类管理,消除焚烧隐患。一要实行非托管田块科学还田。对所有非托管田块原则上必须进行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各村要通过加强农机管理、巡查督查、正确引导,确保非托管田块秸秆还田措施落到实处。对非托管田块具备打捆离田条件且承包人要求离田的,要签订承诺书,限期完成打捆离田。二是科学推进托管田块打捆离田。对托管田块具备较好机械打捆条件的,要大力推进秸秆打捆离田;对机械打捆条件较差、打捆效益不高的,各村要根据田块情况、市场行情科学指导,能打捆的尽量打捆,打捆困难的要提前安排粉碎还田。三要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在夏收、秋收结束后,各村要集中时间进行秸秆焚烧隐患清理攻坚、攻坚期结束后逐村开展验收和分类还田、离田情况绩效评价,对验收不合格的重新进行清理;对绩效评价不达标的,责令要求整改。四要解决好农民秸秆处置痛点难点问题。要通过大力发展 “大托管”,让承包户能够享受农业生产平均成本降低和惠农政策支持的双重利好。要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培育力度,通过优化构建和组织方式,让分散承包农民能充分享受国家惠农政策。五要着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协调生物质电厂、秸秆再利用企业增加秸秆收储量,全力消化我镇堆场暂存秸秆。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根据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加快构建村村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秸秆收储体系网格。推进秸秆养牛养羊,落实 “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各项政策,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生物质气化、沼气能源化等秸秆高值化利用模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
(五)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倡议书、通告、标语条幅、宣传车、应急广播、大喇叭以及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乡、村和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动员,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法规、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违规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的农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加大安全知识普及,防止农机失火引燃秸秆等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千方百计引导群众自觉承担禁烧的责任和义务,做好责任田秸秆、杂草的收整拉运,切实清除地块焚烧隐患。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充分发挥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巡查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及时对秸秆露天焚烧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六)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奖惩兑现
1.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成立由公安派出所、交警三中队、交管站等单位组成的执法巡查和应急处置组,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按每个火点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处罚到位;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同时予以行政拘留;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格禁烧奖惩。继续实行村集体履责保证金制度。堰口、十字路、青莲、红桥等四村缴纳保证金5万元,魏岗、高王、寿丰、双楼、小集、马厂、江黄、八沟等八村缴纳保证金4万元,许寺、江街等两村缴纳保证金2万元。实现零火点目标,全额退还保证金,并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本村禁烧工作经费,不得发放到个人。镇根据火点情况进行考核清算,被省市县发现1个火点的,按照省市县扣减我镇标准对火点所在村进行等额扣减。
3.严格失责惩戒。实行禁烧人员失职失责惩戒机制。
(1)对卫星通报火点并核查属实的,每个火点扣除村主要负责人0.3万元绩效,扣除村包组干部0.2万元绩效;扣除镇主要包村负责人0.3万元绩效,扣除镇(包括镇直单位,下同)其他包村人员0.2万元绩效;全额扣除村集体履责保证金。同时,给予村主要负责人、村包组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给予镇包村干部诫勉处理,年度考核不评先评优;给予禁烧督查执纪组、巡查执纪组通报批评。
(2)对被省市县督查巡查或上级蓝天卫士发现确认或通报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村主要负责人0.2万元绩效,扣除村包组干部0.15万元绩效;扣除镇主要包村负责人0.2万元绩效,扣除镇其他包村人员0.15万元绩效;扣除50%村集体履责保证金。同时,给予村主要负责人诫勉处理;给予村包组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评先评优。若最终认定省考核火点的,参照卫星通报火点并核查属实情形执行。
(3)对被镇督查巡查或镇蓝天卫士发现确认或通报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村主要负责人、村包组干部、镇主要包村负责人每人各0.1万元绩效。若最终认定省考核火点的,参照卫星通报火点并核查属实情形执行。
(4)被确认为全市或全县第一把火的,一次性扣除村主要负责人1.2万元绩效,扣除村包组干部0.8万元绩效;扣除镇主要包村负责人1.2万元绩效,扣除镇其他包村人员0.6万元绩效;全额扣除村集体履责保证金。同时,免去村主要负责人、村包组干部职务或责令辞去职务(按规定程序办理),镇主要包村负责人就地主持村两委工作;给予镇包村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给予禁烧督查执纪组、巡查执纪组等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5)具备本项第(1)、第(2)两种情形之一,且在本年度午季或秋季第一次在被确认或通报的本镇火点(午秋两季分别认定),在本项(1)(2)相应项内加倍扣除相应责任人绩效。
(6)具备上述第(1)至(5)情形之一的,禁烧执法巡查组和禁烧督查执纪组全体工作人员根据责任区域和时段,按镇主要包村负责人扣罚绩效的10%予以扣除。
以上惩戒,涉及绩效考核事项,由分管绩效考核的领导同志牵头负责落实兑现;涉及资金处罚事项,由分管财经的领导同志牵头负责落实兑现,不足部分由个人绩效补足;涉及纪律或组织措施的事项,由分管纪检或组织的领导同志牵头负责落实兑现;涉及督查发现人员岗责效能事项,由禁烧督查执纪组径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禁烧督查执纪组组长牵头负责落实兑现。
4.加强先进激励。秸秆禁烧工作纳入2024年度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考评。由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拟表扬的先进村,经相关审定程序后予以表扬激励。
5.落实资金保障。镇财政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资金用于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工作人员的保障性支出。村也要安排资金,用于保障禁烧物资装备采购养护及禁烧期间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的交通、餐费等支出。
(七)严格督查调度,强化考核力度
成立两个镇级秸秆禁烧督查执纪组(见附件2),分别由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组长,定时不定时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禁烧督查执纪组在重点时段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禁烧网格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查执纪组应及时组织编发《秸秆禁烧督查通报》。
1.对在各级督查巡查中发现镇村禁烧工作组人员在工作时有饮酒、打牌等现象的一律取消其工作任务,并在全镇通报;对不在岗的一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在岗两次的,扣除0.05万元绩效,由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评先评优;对不在岗三次的,年度考核中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停职待岗。
2.对辖区内的焚烧“黑斑”实行倒查(原则上黑斑面积达50平方及以上),在处罚田主的同时,凡被镇督查巡查发现的,按镇发生火点的处罚标准处罚镇村有关责任人;被县级及其以上督查巡查发现或通报的,按上级发现火点的标准处罚镇村有关责任人。
3.镇党委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造成影响的年度考核不评先评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问责情形的,按其应当受到问责追究的上限予以处理。
附件:
1.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督查执纪组名单
3.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执法办案组名单
4.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执法巡查组名单
5.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应急处置组名单
6.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驻村工作组名单
7.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盯控组名单
附件1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汪道宏
指 挥 长:毕禄昌
副指挥长:邸云功 李先鹏 祝应炬 周茂昌 鲍 汗
孙 凤 余金保 张庆田 陈 越 王子君
李光永 齐庆凯
成 员:徐忠良 赵俊芳 江 虹 程东宏 许圣君
朱继磊 陈长军 顾 明 孟 玉 赵 灿
李仁良 程 坦 杨光俊 张银全 李 杰
丁家枚 李海铨 顾 卫 申 劲
各村党组织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徐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派人员与党政办全体成员合署办公,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上传下达,并参与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盯控组排班,全天候24小时全程盯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
指挥部及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督查执纪组名单
组 别 |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督查日期 |
第一督查执纪组 |
邸云功 |
王子君 |
孟令军 陈 悦 |
重点时段 每月单号 |
第二督查执纪组 |
鲍 汗 |
张庆田 |
赵俊芳 易金敏 |
重点时段 每月双号 |
附件3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执法办案组名单
组 长:余金保
副组长:李仁良 程 坦
成 员:赵 灿 高靳杰 王 灿 马可晴 马少东
附件4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执法巡查组名单
组 别 |
组 长 |
成 员 |
责任区域 |
车辆保障 |
第一执法巡查组 |
赵 灿 |
堰口公安派出所全体干警 |
堰口片(堰口村、魏岗村、高王村、寿丰村) |
派出所车 |
第二执法巡查组 |
程 坦 |
高靳杰 交警三中队全体干警 |
十字路片(十字路村、双楼村、小集村、青莲村) |
三中队车 |
第三执法巡查组 |
江宏海 |
江 宏 张士可 |
江黄片(红桥村、八沟村、江街村、许寺村、江黄村、马厂村) |
交管站车 |
附件5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应急处置组名单
组长:赵 灿
成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附件6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驻村工作组名单
村 名 |
组 长 |
成 员 |
堰口村 |
徐忠良 |
江 虹 程东宏 |
魏岗村 |
李光永 |
葛广龙 余晓明 |
高王村 |
邸云功 |
朱文涛 陈西宏 |
青莲村 |
鲍 汗 |
张 毅 |
十字路村 |
李先鹏 |
范宗锐 |
寿丰村 |
周茂昌 |
程少杰 丁永辉 顾承新 |
双楼村 |
张庆田 |
王守前 |
小集村 |
齐庆凯 |
黄晓伍 程晋光 刘 辉 |
八沟村 |
祝应炬 |
陶 政 叶 奇 |
许寺村 |
祝应炬 |
马 超 |
江街村 |
王子君 |
夏多兵 |
江黄村 |
陈 越 |
丁家枚 张银全 |
红桥村 |
李仁良 |
陈 春 张 飞 |
马厂村 |
孙 凤 |
朱继磊 李 杰 |
附件7
堰口镇2024年秸秆禁烧蓝天卫士盯控组名单
组长:杨继业
成员:许圣君 陈长军 孟玉 顾明 李继福 刘庆艳 严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