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决算】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项目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投大厦(含寿春大剧院)(以下简称国投大厦)、城投大厦等区域会务服务和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协助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完成来我县的领导同志的接待工作;负责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厅级和部队军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接待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领导机关派出的巡视(巡察)、检查、考察、督查等各类团(组)和县级党政代表团来寿考察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国投大厦、城投大厦和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区域的物业监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国投大厦、城投大厦机关食堂监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的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监督、协调集中办公区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六)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县人大、县政协“两会”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决算编制单位与预算编制单位构成相同。
纳入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
第二部分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后附表)
第三部分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544.2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488.2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25.69万元,增长5.2%,支出增加144.7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54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1.34万元,占98.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87万元,占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48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3万元,占6.0%;项目支出2339.5万元,占94.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11.3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55.3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53万元,增长4.8%;支出增加111.89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1.3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5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89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5.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0.77万元,占9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万元,占0.04%;卫生健康(类)支出2.77万元,占0.13%;住房保障(类)支出0.75万元,占0.0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11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非部门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8.51万元,占6.0%;项目支出2306.85万元,占94.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24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部门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部门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调整。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4辆,其中公车管理服务平台53辆,中心机关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 |
6.0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 |
1.8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 |
4.1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4.18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中心本级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3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8万元,占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9万元,增长95.7%,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度支出数较小,且决算数未超过预算数。2019年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来访交流考察、工作调研及招商引资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8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69万元,下降28.8%,下降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2019年底,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4-4035455
附件:寿县2019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文本参考格式(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