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寿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
现将《寿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并在5月9日前提出意见、建议。我中心将根据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书面意见和建议送交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或投放指定邮箱。
征集时间:2025年4月9日-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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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二〇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态保护政策深化以及水产养殖产业转型升级,寿县水域滩涂资源分布格局和功能定位已发生显著变化。原《寿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在指导水产养殖布局、保障生态安全方面成效显著,但鉴于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的新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划定以及现代渔业发展的新趋势,部分内容已显露出适应性不足的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科学合理地统筹水产养殖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特此启动本规划的修编工作。
本次修编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核心理念,依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三区三线”划定数据,结合寿县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及环境承载力,重新界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功能范围。
重点优化资源适配性、生态保护、水域滩涂分类管理等内容。依据水域滩涂的资源特点、生态变迁及养殖技术的更新换代,进行资源适配性的优化调整,重新估算了现有养殖容量,科学合理地规划了渔业产业布局,并加强了尾水治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将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相衔接,对饮用水源地、行洪区等敏感区域实施严格管控,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坚决禁止违规养殖行为。响应农业农村部关于绿色发展的号召,引领产业升级,推广陆基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净化等新模式,提升养殖设施智能化水平。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制度,清晰界定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水域的权属,明确其使用程序,以确保养殖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规划是寿县未来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旨在实现“稳面积、调结构、护生态、促增收”的多重目标,为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有关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3)《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14)《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15)《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16)《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7)《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18)《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19)《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5)《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6)《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5〕25号);
(7)《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8)《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
第三条 相关规划
(1)《安徽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
(2)《安徽省“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
(3)《淮南市港区规划》;
(4)《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5)《寿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6)《寿县湖泊水库保护规划》。
第四条 相关技术标准
(1)《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
(2)《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
(3)《大水面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SC/T1149-2020)。
第五条 其他
2024年寿县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三区三线”划定数据,以及近年寿县渔业统计资料。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基准年为2024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
至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确保与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的100%衔接。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率将达到100%,同时,将建立全民与集体水域使用权的动态管理数据库,以实现科学和可持续的管理。养殖水域滩涂渔业可利用范围(涵盖限制养殖区及养殖区)广泛,总面积超过2万公顷,水产品年产能高达14.3万吨以上。此外,限制养殖区和连片5公顷以上池塘养殖区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至2035年,全域养殖水域纳入智慧渔业体系,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施养殖主体信用评级制度,加强全域数字化监管力度,形成“生态管控-资源适配-智慧治理-富民强产”的闭环发展体系,实现水产品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渔区生态优美的渔业可持续发展格局。
第三条 重点任务
(一)强化养殖水域滩涂的管理力度,兼顾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需求,确保水产健康养殖面积的稳定性,为养殖生产提供充足的空间。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建立全县统一的养殖水域滩涂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寿县养殖水域滩涂数据库,规范化维护与更新。
(二)引领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推行疫苗免疫技术与生态防控措施,加速推进水产养殖兽药使用的减量化进程。倡导用水与养水并重,实施养殖区域或品种的轮换制度,以减轻传统养殖区水域滩涂的环境承载压力。
(三)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探索并建立养殖池塘长期维护与改造的有效机制。加大对水处理装备、养殖装备及养殖产品收获装备等关键领域的研发支持力度,并促进其广泛应用。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开展数字渔业示范。
(四)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养殖大户、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水域滩涂资源配置,加强对水域滩涂经营权的保护,合理引导水域滩涂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养殖户与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有机衔接。
(五)保护渔业资源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根据安徽省发布的《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所有新建水产养殖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遵守该标准所规定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需规范养殖尾水排放口的设置,并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同时明确生产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二是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鼓励在湖泊水库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等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推动城镇水系及农村坑塘沟渠整治,放养景观品种和水质净化物种,重构水生生态系统,美化水系环境。三是加强重要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对划入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的重要水域,加强水产种质资源、生物多样性及重要栖息地保护,促进水生生物资源自然恢复和生态平衡。持续开展重要水域渔业资源监测,建立渔业资源数据库。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结合寿县水域滩涂的承载力评价结果及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养殖水域滩涂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规划。遵循《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科学评估水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合理规划水产养殖布局,加强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河流、水库及自然保护区等划定为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的重要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的“红线”和“黄线”区域,明确发展底线。
——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规模,积极发展湖泊水库大水面生态增养殖,鼓励陆基循环水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科学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开发和协调发展。
——总体协调、横向衔接。与《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上位规划相衔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覆盖寿县辖区内已经实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寿县国土变更调查中,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沟渠纳入了规划范围。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不属于传统水产养殖水面范畴,因此不计入养殖区面积,但仍需纳入养殖区进行统一管理;同样,陆基工厂化养殖区因多采用设施化养殖方式,也不计入养殖区面积,但同样需纳入养殖区管理。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淮河南岸,八公山南麓。在东经116°27′—117°04′、北纬31°54′—32°40′之间。东邻长丰县、淮南市,西隔淠水与霍邱县为邻,南与合肥蜀山区、肥西县、六安市毗连,北和凤台县、颍上县接壤,国土面积为294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
(二)地形地貌
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隶属于淮南市,总面积为2986平方公里。该县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主要地貌包括丘陵、岗地和平原洼地。其中,陆域面积约为279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4.8%,而水域面积约为15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2%。
丘陵区处于县境中部和南部,面积112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38.2%。瓦埠湖将全县丘陵区分割为瓦东、瓦西两大片,海拔在25~80米,以王塘寺最高(87.0米)。北部边缘为八公山,主峰老庙台海拔241.2米,面积达200多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
寿县中部平原区,位于淠东干渠瓦庙店及陡涧河以北地区,地面高程在21-27米,地势平坦,面积约为78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0%以上。沿淮河、淠河右岸及瓦埠湖沿岸,地面高程18~23米,主要为沿河沿湖低平洼地,呈碟状散见于淮、淠河右岸,形成独立的小型湖泊洼地,如寿西湖、梁家湖、肖严湖等,面积36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2.4%。
(三)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寿县北缘有淮河自西向东,西缘有淠河由南而北流经县境,东淝河中、下游河道及瓦埠湖纵贯寿县南北。境内水域类型多样,全县水域滩涂面积450.25平方公里,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其中包括三河(淠河、淮河、东淝河),三渠(瓦东、瓦西、淠东),“一湖”(瓦埠湖),“一塘”(安丰塘),“两库”(大井水库、花果水库)等,这些水系的沟通为寿县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此外,寿县建有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56座,总库容达到18265.07万立方米。还有154座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支斗毛渠为辅的沟塘堰坝,纵横交错,星罗棋布,为水产养殖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寿县河流水系发达,北缘有淮河自西向东,西缘有淠河由南而北流经县境,东淝河中、下游河道及瓦埠湖纵贯寿县南北,瓦埠湖作为安徽省淮河流域最大的湖泊,全长60公里,水面最宽6000米,最窄处只有300米,水位保持在18.0米时,其相应的湖区水面达156平方公里,蓄水量为2.2亿立方米。瓦埠湖流域面积4200平方公里,经东淝河与淮河相通,为县境最大的天然蓄水库。境内有肖严湖、梁家湖分别注入淮河、淠河。
淠河是淮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流域面积6000平方公里。淠河有东、西两条源流,称东淠河、西淠河,东、西淠河于六安市两河口汇合后始称淠河。淠河经六安至码头集入寿县境,向北经迎河集、大店岗至清河口入淮河。两河口以上流域呈扇形,支流发达,汇流集中;两河口以下流域呈带状,无大支流汇入。淠河全长260公里,流经寿县境内河段长59公里,流域面积746平方公里。
东淝河源出肥西县铭传乡,北流经金桥过淠河总干渠金桥涵;折西北流,左纳青龙堰来水;经李家圩左纳桃园河;又北左纳大堰来水,于东桥集入寿县境,至董埠与西干会合。东西两干汇合后北流,经石埠、船涨埠,至白洋淀注入瓦埠湖。寿县东淝河流域面积2202平方公里。
瓦埠湖位于淮河右岸,湖面跨寿县、长丰两县及淮南市,主要在寿县境内。湖区南起白洋淀,北至钱家滩,长52公里,东西平均宽约3公里,湖底高程15.5米。正常水位18.0米,水面面积156平方公里,相应容积为2.2亿立方米。湖水经东淝河下段于寿县北五里闸,过东淝河闸,北流至赵台子注入淮河。1952年规划为淮河蓄洪区,设计蓄洪水位22.0米,总蓄水量12.9亿立方米,水面积386平方公里。
肖严湖流域位于安徽省寿县西北部,北濒淮河,西临淠河,东抵正阳分干渠和淠东干渠,南至杨西分干渠,流域总面积344平方公里,其中流域西北部为洼地,面积为104平方公里,地面高程19.0~22.0米;东南部为坡水地带,面积227.6平方公里,地面高程23~27米;中部有肖严湖,常年蓄水位19.5米,相应水面面积4.6平方公里,蓄水量307万立方米。肖严湖河流上段基本为自然河道,下段1951年建成正阳排水干渠,南起肖严湖,北至正阳涵,全长13公里,洼地涝水通过正阳排水渠经正阳涵排入淮河。
寿县主要河流、湖泊特征见表1和表2。
表1寿县主要河流一览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水系 |
境内河长 (公里) |
境内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
备注 |
1 |
淮河 |
淮河 |
37 |
- |
跨省干流 |
2 |
淠河 |
淠河 |
57.7 |
746 |
一级支流 |
3 |
东淝河 |
东淝河 |
51.8 |
2202 |
一级支流 |
4 |
东淝河西源 |
东淝河 |
20 |
110 |
二级支流 |
5 |
陡涧河 |
东淝河 |
24 |
292 |
二级支流 |
6 |
南小河 |
东淝河 |
28.4 |
206 |
二级支流 |
7 |
金小堰 |
东淝河 |
27.53 |
211 |
二级支流 |
8 |
中心沟 |
东淝河 |
40.71 |
251.1 |
二级支流 |
9 |
万小河 |
东淝河 |
29.6 |
217 |
二级支流 |
10 |
寿西湖截涝沟(护城河) |
东淝河 |
28.12 |
200 |
二级支流 |
11 |
梁家湖排涝渠 |
淠河 |
31 |
247 |
二级支流 |
12 |
肖严湖正南排水渠 |
淠河 |
32.4 |
344 |
一级支流 |
表2寿县主要湖泊一览表
序号 |
湖泊名称 |
正常蓄水位 |
蓄水量 |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
1 |
瓦埠湖 |
18.50 |
2.74 |
1963 |
2 |
肖严湖 |
19.50 |
0.03 |
344 |
2.水库
寿县拥有三座中型水库,还建有56座小型水库,总库容达到18265.07万立方米。在灌溉设施方面,寿县拥有13543座塘坝。
(1)中型水库
3座中型水库分别为安丰塘水库、花果水库、大井水库,控制流域面积429.8平方公里,总库容15107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150万立方米,死库容2260万立方米。其中大井水库和花果水库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寿县中型水库的主要工程特征详见表3。
表3寿县中型水库主要工程特征
序号 |
流域 |
水库名称 |
控制面积 |
总库容 |
兴利库容 |
死库容 |
1 |
瓦埠湖 |
安丰塘水库 |
390 |
9046 |
6677 |
1723 |
2 |
瓦埠湖 |
大井水库 |
33.6 |
5055 |
3604 |
525 |
3 |
瓦埠湖 |
花果水库 |
6.2 |
1006 |
869 |
12 |
合计 |
429.8 |
15107 |
11150 |
2260 |
(2)小型水库
小型水库56座,控制流域面积494.7平方公里,总库容3158.07万立方米。
3.坑塘
依据2023年寿县国土变更调查矢量数,全县现有坑塘水面19142.61公顷、养殖坑塘1108.92公顷。
第二条 气候水文条件
寿县地处淮河流域中段南侧,属北亚热带半湿润气候。各主要气候要素的变化均呈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的特点。冬季,淮河、东淝河等河间有结冰;春夏秋受长江中、下游温和湿润气候影响,又有江淮分水岭的阻隔,气候要素呈现出地温高于气温,蒸发量大于降雨量的特点。雨量北少南多,气温北低南高,易旱易涝,沿淮湖洼地渍涝时有发生。
据寿县气象站资料,本区最高气温40.4℃,最低气温-24.1℃,年平均气温14.8℃,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96.4小时,全年无霜期213天。冬季为东北风,夏季为东南风,主导风向为东风,年平均风速3.3 m/s。
本区多年平均降水量944毫米,降雨的年际、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据流域内记载较长的安丰塘站资料统计,年降水量最大的1954年达1534.1毫米,最小的1966年仅为474.1毫米,相差三倍多。6~9月汛期降雨量一般占全年的70%左右。月降雨量最大的是1954年7月,为652.9毫米;最小的1966年7月降雨量仅9.7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92毫米,年径流系数约为0.2。多年平均蒸发量为980毫米。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资源
寿县的天然水域大部分都具有丰富的饵料生物资源和较高的初级生产力。寿县水域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水域,含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也不同,主要受环境因素制约,通常河、湖、水库等较大型水面中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含量很高,一般浮游植物在100~300万个/升,浮游动物在1000~2000个/升,湖库的浅水区中多螺、贝、蚌类等大型底栖动物,池塘因水体小,环境变化剧烈,且受人为影响很大,因此浮游生物量变化最大,一般夏季浮游生物种类和数量达到最高峰,特别是绿藻、蓝藻大量繁殖。浮游植物涵盖了硅藻门、绿藻门、蓝藻门、裸藻门、金藻门、黄藻门、甲藻门、隐藻门共8大门类,计97属;浮游动物则包括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寡毛类、水生昆虫类、多毛类等7大类,共计31种。
2.典型大水面水生生物资源状况(以安丰塘为例)
浮游植物资源状况:根据2017年7月和9月浮游植物调查分析结果,安丰塘水库4个断面8个采样点共检出浮游植物45种,隶属蓝藻、硅藻、绿藻、隐藻、裸藻、金藻、甲藻7个藻门,其中硅藻门20种,占46.51%;绿藻门9种,占20.93%;裸藻门4种,占9.30%;其他藻类占比均低于10%。
浮游植物密度与生物量:根据2017年秋季(9月)浮游植物调查分析结果,浮游植物平均密度为2.27×105ind/L,平均生物量为1.86mg/L。其中,硅藻门密度最大,为1.159×l06ind/L;其次为绿藻门,密度为5.42×105ind/L;再次为蓝藻门,密度1.04×105ind/L;相对而言,其他种类密度均较低。
浮游动物资源状况:根据2017年秋季(9月)浮游动物调查分析结果,共镜检出浮游动物58种,其中原生动物31种,轮虫15种,枝角类和桡足类12种。浮游动物生物量变化范围为595.28~1542.89mg/L,平均值为1003.91mg/L,显示出季节性波动,其中秋季生物量最高,平均为0.60 mg/L,而春季最低,平均为0.06 mg/L。各采样点间生物量差异不显著。
底栖动物资源状况:根据2017年秋季(9月)底栖动物调查分析结果,共鉴定出底栖动物9种,其中瓣鳃纲5种,寡毛纲4种。
(一)鱼类资源
根据资源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寿县原有鱼类100多种,已掌握的鱼类有70种,隶属9目、15科、7个亚科,其中鲤科鱼类38种,占总数的54%,鳅科、鲶科和鮠科鱼类15种,占总数的21%,其他鱼类17种,占总数的25%。
寿县水域属淮河水系,鱼类组成与淮河水系大致相仿,资源丰富,涵盖了定居性鱼类以及洄游和半洄游鱼类。按主要养殖品种划分,鱼类包括: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鳊鱼、鲂鱼、鲌鱼、鳜鱼、鲶鱼、乌鳢和黄鳝等;虾蟹包括青虾、克氏螯虾、罗氏沼虾、中华绒螯蟹等;贝类包括蚬、螺、蚌等;还有龟、鳖、蛙等两栖类经济动物。引进的鱼类有镜鲤、罗非鱼、加州鲈、金丝鲶、沟鲶、彭泽鲫、异育银鲫、湘云鲫等。
(六)初级生产力
依据《大水面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SC/T1149-2020),结合寿县气候条件,确定初级生产力测算相关参数。全县湖泊水库水体年交换率约300%,3-11月鱼类生长期内,浮游植物现存生物产量为9.59mg/L,浮游植物P/B系数取65,则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为1.87kg/m²;浮游动物现存生产量为2.67mg/L,优势种为针簇多肢轮虫和水溞,浮游动物P/B系数取60,则浮游动物初级生产力为0.48kg/m²。根据同类型湖泊相关参数,寡毛类和摇蚊幼虫P/B系数取2.5,螺蚌软体动物P/B系数取4。全县湖泊水库寡毛类和摇蚊幼虫等底栖动物现存生物量为3.43g/㎡,则寡毛类和摇蚊幼虫等底栖动物初级生产力为9.3g/m²;螺蚌软体动物现存生物量为113.25g/㎡,则螺蚌软体动物初级生产力为0.45kg/m²。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寿县渔业自然环境总体优良,位于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润,霜冻期短,鱼类生长期长达7到8个月,适合多数淡水鱼类的生长。平均年降水量为944毫米,主要集中在6-8月,这与天然饵料生物和鱼类快速生长繁殖的水量需求相匹配。寿县拥有丰富的地表水资源,湖库和河流等公共天然水域的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良好,pH值中性,营养盐类丰富,溶氧含量高。此外,寿县水域类型多样,为天然鱼类及其饵料生物的生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依据《内陆水域渔业自然资源调查手册》(农业出版社,1991)、《湖泊调查技术规程》(科学出版社,2015)等技术规程对全县湖泊水库山塘承载力进行评价,并根据周边地区同类型水体承载力予以优化调整。
(一)湖泊承载力评价
寿县湖群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为1.87kg/m²,浮游植物中的优势种类为绿藻与硅藻,这些藻类易于鱼类消化吸收,其平均利用率设定为35%,饵料系数则定为40,据此计算出鱼产潜力为16.36g/m²;
浮游动物初级生产力为479.97g/m²,浮游动物平均利用率取50%,饵料系数为10,其鱼产潜力为24g/m²。
螺蚌软体动物初级生产力为453g/m²,鲤、青鱼等对螺蚌软体动物利用率取25%,饵料系数取50,其鱼产潜力为2.26g/m²;寡毛类和摇蚊幼虫等底栖动物初级生产力为8.58g/m²,鲫等底层鱼类对其利用率取40%,饵料系数取6,其鱼产潜力为0.62g/m²。
全县水库鱼产力参照寿县湖群,并根据多年实际投放、捕捞量优化调整。
(二)池塘承载力评价
养殖池塘的承载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养殖投入强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环境条件等,因此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以寿县养殖池塘的平均投入强度、管理水平和气候条件为依据,建议主养大宗鱼类的养殖容量不超过2.25kg/m²,特色鱼类如鲈鱼、黄颡鱼的养殖容量不超过1.50kg/m²,而虾蟹类的养殖容量则建议低于0.30kg/m²。在设施化和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养殖池塘中,养殖容量的确定应基于对碳氮比的精确控制,以及确保氮、磷元素的合理收支,以维持生态平衡。在确保污染物产出量不超过养殖尾水处理系统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可适当提升单位面积的养殖产量。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根据寿县2024年渔业生产情况统计报告,全县水产养殖面积保持稳定,达到1.89万公顷,与去年持平。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实现了显著增长,达到1.34万公顷,同比增长2.55%。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1.1万吨,同比增长2.82%,占全市水产品总产量的56%以上。此外,渔业总产值达到29.03亿,同比增长5.64%,显示出渔业经济的稳步增长。全县水产品市场供求两旺,龟鳖、鳝鳅、青虾、河蟹、大口黑鲈、鳜鱼等名特优水产品的价格同比增幅达30%以上,渔业经济稳步增长,持续向好。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农业重点发展方向与路径。寿县“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培育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并通过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致力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稳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完善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及融合创新三大支撑点,寿县将积极实施“新基建+”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多规合一”战略,精心呵护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资源,既保护又利用,尊重自然原始格局,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态势,构建“两核两轴三带两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增强生态系统的支撑能力。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绿色发展的制度框架,探索低碳转型的新途径,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工程,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未来发展格局分析。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我国居民膳食消费呈现显著特征:食品消费总量保持增长但增速趋于平缓,肉类消费增速明显回落,而奶制品与水产品需求进入快速扩张阶段。在供给体系日益完善与收入水平提升的双重驱动下,居民的膳食结构正经历从基础温饱向营养均衡的深刻转变。当前及未来十年间,全国范围内(包括寿县地区)的食品消费将持续优化,高蛋白优质食品在饮食中的占比将显著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兼具生态价值与健康属性的水产品正成为消费市场主导品类,以生态友好、健康为导向的清洁生产方式将占据产业链核心地位。综合寿县2022至2023年的经济增长数据及长三角区域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统计,预计至2030年,寿县及长三角区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以年均6-8%的速度复合增长。同时,长三角区域发展指数显示,区域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进展,这将有助于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至更优区间。与之相应,随着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变,服务型消费,如休闲旅游和健康管理等,预计将显著增长,其支出增幅有望达到当前水平的2-3倍。
设施渔业发展前景广阔。安徽省将设施渔业列为“十四五”渔业规划的核心方向,借鉴发达地区设施渔业的成功经验,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集约化陆基设施等模式。同时,参考现代设施渔业的发展模式,如循环水养殖、陆基桶流水养殖和高位池流水养殖,安徽省也大力推广物联网水质监测、5G智慧渔场等技术,实现溶氧、pH值等参数的远程调控。这些措施有助于显著降低人工成本,降幅高达60%,正如智慧渔业管理系统在其他地区所展现的降本增效效果。预计2025-2030年安徽设施渔业复合增长率达18%,未来增长将聚焦智能化升级、生态韧性提升和全产业链协同,凭借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及市场拓展的三重驱动,安徽正稳步迈向成为长三角地区绿色水产品供应的核心基地和全国设施渔业的创新引领区
休闲(观光体验)渔业是寿县渔业主要调整方向之一。渔业应积极融入生态农业旅游大产业,完善垂钓、露营、康养等休闲旅游活动的配套设施;同时,精心布局生态农庄、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亮点,加速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逐步增加休闲观光渔业在整体产业中的比重。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水产品市场潜力巨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和相关研究,当前全国人均水产品消费量存在显著差异,沿海地区如长三角地区人均消费量达到38.6kg(2024年统计),而西北五省均值仅为1.2kg,差异超过30倍。根据农业农村部模型测算,中部省份的消费年均增速预计将保持在8-12%之间,预计到2025-2030年,这一增长趋势将释放约2000万吨的新增需求。
技术智能化与生态化升级。循环水养殖系统日益普及,未来该技术将覆盖更多养殖场景,结合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投喂和环境监控。环保政策的春风,催生了生态池塘改造的热潮,生物过滤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不仅显著降低了药物残留与污染排放,更是对国家‘双碳’目标的积极响应,引领绿色养殖模式蔚然成风。
品类多元化与高附加值产品崛起。特色品种养殖向规模集约化方向发展,小龙虾、鳜鱼、中华鳖等高价值品种占比较高,形成区域性标志产品。预制菜加工与冷链物流的双重助力,进一步延长了产业链,为利润率的提升开辟了新路径。随着消费者对营养强化和疾病预防需求的日益增长,富含DHA、低脂高蛋白以及抗氧化成分的水产品需求量急剧上升,这一市场需求有力地推动了消费升级,健康消费的趋势愈发显著。
渔业产业链将向二、三产业延伸。得益于寿县水域资源、旅游资源、气候条件、区位交通优势,以及城乡居民较强的消费潜力,以休闲观光体验渔业为主导的渔业第三产业将飞速发展,并成为寿县渔业产业持续增长的新引擎,传统的水产养殖场将向园林化、个性化、多元化方向迈进。
健康便捷化初加工产品成为主流。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消费群体已从追求廉价水产转向注重品质、安全与便捷,绿色健康、初加工的水产食品愈发受到市场欢迎。随着新星消费群体成为主力,他们对水产品的便捷性、安全性及风味特色将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冷鲜初加工、风味熟制及休闲即食产品将成为主流。
目前寿县渔业在发展模式上还没有完全摆脱重产量轻质量的粗放式生产方式,渔业生产与水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渔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渔业二、三产业相对薄弱;产品形态与消费需求尚未有效契合。未来10-15年,寿县水产养殖产业将呈现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三大趋势。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应有支撑。主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新常态下对水产品消费需求和生态环保的双重需求,依据全县水域滩涂的实际承载力,进行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旨在通过提质增效、稳定产量并增加收入,推动渔业的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同时坚持健康养殖、保护资源、做强产业的发展方向,深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加快渔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渔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充分发挥本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作用,着力提升养殖水域滩涂的利用效率,确保全县养殖水域滩涂得到有效管理和科学规划,同时平衡好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规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第一条 功能区划分方法
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农渔发〔2016〕39号)的要求,将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等三类功能区。
全县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范围依据《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保护地已核准的矢量数据以及寿县最新“三调”矢量数据确定。
(一)禁止养殖区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2.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水域。
3.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1.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与河道行洪区、堤防管理范围重叠的区域除外);
2.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养殖区
养殖区指规划范围内,除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水域滩涂,包括池塘养殖、湖泊养殖、水库养殖、内陆滩涂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等。
第二条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和保护重点
寿县养殖水域滩涂的开发重点在于限制养殖区(特别是大水面区域)和池塘养殖区,而保护则着重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以及天然河流等关键水域。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第一条 禁止养殖区类型、位置及面积
寿县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行洪区等生态功能区,全县养殖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详见表4。
表4寿县养殖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一览表(单位:公顷)
类型 |
河流 |
湖泊 |
水库 |
养殖坑塘 |
坑塘 |
内陆滩涂 |
合计 |
面积 |
4604.17 |
321.03 |
22.44 |
0 |
16 |
1365.57 |
6329.21 |
(一)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
寿县现有2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所在水系、位置及功能区范围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表1。
(二)河道行洪区、堤防管理范围
全县具有行洪功能的河流、沟渠行洪区、堤防安全保护区:包括淮河寿县段、淠河、东淝河等河流主河道及支流。
堤防管理范围的界定,依据《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进行,该条例详细规定了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措施,确保了堤防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三)航道、港口、渡口
全县范围内的内河航道、港区作业区及渡口的水域滩涂。
(四)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第二条 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
(一)在禁止养殖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水产养殖行为,并不得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因科学研究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二)加强水域滩涂管理。建立由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水域综合管理,依法实施水生态和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加大禁止养殖区管理的宣传力度和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惩处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以促进环境资源修复,切实维护重点水域的生态安全。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第一条 限制养殖区类型、位置及面积
限制养殖区包括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重点湖泊水库(即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域滩涂(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全县养殖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详见表5。
(一)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三级保护区水域
现有2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三级保护区内水域(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
(二)风景名胜区
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水域滩涂(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
(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水域滩涂(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
(四)县、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水域(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
(五)重点湖泊水库
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的安丰塘、瓦埠湖、大井水库、花果水库中未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
表5寿县养殖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一览表(单位:公顷)
类型 |
河流 |
湖泊 |
水库 |
养殖坑塘 |
坑塘 |
内陆滩涂 |
合计 |
面积 |
41.81 |
14508.29 |
1108.25 |
510.18 |
3025.27 |
392.2 |
19586 |
第二条 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
(一)合理控制养殖规模。调优限制养殖区养殖布局,不进行高强度开发利用。科学规划限制养殖区的养殖单元,按照水域滩涂承载力,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放养密度,采用符合限制养殖区管理要求的生产模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
(二)发展绿色生态渔业。限制养殖区应遵循“一水一策”的原则,结合湖泊保护规划,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科学选择大水面生态渔业的发展模式。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可根据资源调查结果合理投放滤食性、肉食性、草食性的当地土著品种,发挥增殖渔业的生态功能。大水面禁止投放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依法可以开展网箱、围栏养殖的水域,应以科学合理为前提,严格按照《大水面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SC/T1149-2020)执行,且不得污染水体和影响行蓄洪。有湖泊管理保护需要的,应禁止围网、围栏养殖。
(三)加强捕捞管理。限制养殖区内湖泊、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应限制捕捞强度,养殖主体应于每年年初制定当年年度捕捞方案,明确捕捞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及捕捞区域,年度捕捞方案应征得县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
(四)加强水环境监管。加强限制养殖区养殖全过程的水环境监管,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区域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产养殖主体,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县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制养殖区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因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其生产生活。
第十二节 养殖区
第一条 养殖区类型、面积
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水域滩涂为养殖区,全县养殖水域滩涂养殖区详见表5。
表6寿县养殖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一览表(单位:公顷)
类型 |
河流 |
湖泊 |
水库 |
养殖坑塘 |
坑塘 |
内陆滩涂 |
合计 |
面积 |
12.49 |
272.44 |
860.88 |
597.28 |
15264.43 |
1.48 |
17009 |
第二条 养殖区管理措施
(一)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的使用审批流程和管理机制,规范水域滩涂养殖的发证登记工作,并加速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依法查处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依法保障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新开发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重点实施‘五大行动’: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养殖用药科学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以及种业质量全面提升,推广水产优良品种,发展池塘标准化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科学合理地确定养殖密度,并严格规范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以进一步提升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养殖区水域的环保管理,稳步推动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以切实保护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
(三)提高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推进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升级,完善循环水和尾水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养殖池塘维护和改造长效机制,提升池塘养殖稳产保供能力。鼓励发展设施渔业,提升工厂化养殖设施的机械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水产养殖物种管理。养殖可育杂交个体、通过生物工程等技术改变遗传性状的个体及后代、外来物种的,其场所应依法建立严格的隔离和防逃措施,避免养殖物种逃离,并禁止投放于河流、湖泊、水库等自然水域。外来物种名录参考农业农村部《常见水生生物外来种、杂交种和选育种名录》(农渔发〔2022〕1号)。
(五)强化对涉渔入河排污口的管控力度。需综合考虑岸上与水域环境,依据受纳水体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精准制定涉渔排污口的设置规范与管理要求,确保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的全过程有效监管。农业农村部门需协同水利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排污口的摸查与规范化设置工作,并精确测定各排污口的地理位置。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强化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的组织与领导力,农业农村部门、水产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需协同合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辖区内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属地管理责任。需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的有序推进,同时加强指导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科学规划渔业产业发展路径,加强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水产品的安全有效供应。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不同功能区的管制,确保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相关管理措施落实,保证规划实施效果。依法保障养殖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养殖主体发展水产养殖的积极性。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规定,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优化调整养殖生产力布局。充分利用养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养殖证的动态管理,并强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动态监管及信息反馈机制。
强化水产养殖执法监管,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等非法养殖行为。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养殖水域环境,努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养殖水域滩涂的持续、合理利用。加大渔业、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养殖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养殖和保护资源环境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节 强化养殖水域滩涂保护与管理
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本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及时发现并纠正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对于规划范围外的区域,一律禁止新建及改扩建水产养殖项目。其他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健全水域滩涂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在规划范围外,不得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在规划范围内,已从事水产养殖但尚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实行持证养殖。
第十六节 加强渔业环境保护
加强养殖污染防控。通过合理的养殖密度、放养结构以及科学投饵,优化养殖水质,维持水体生态平衡,从而有效控制养殖内源污染。
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用饲料、渔药等投入品使用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绿色水产药品和环保饲料,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无污染饲料的需求,并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的行为。
加强养殖尾水治理。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养殖生产者通过改造进排水、循环利用、生物净化等方式治理养殖尾水,推动尾水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需定期执行尾水排放监测点的抽样检测,确保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符合标准,并对水质指标超标的养殖主体实施处罚和限期整改,以保护水生态环境。
第五章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规划的协调性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七节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
第一条 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强化寿县养殖水域滩涂的规划分类管理,以推动寿县水产养殖业稳健而持续地向前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本规划根据原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对寿县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进行了空间布局规划,将辖区内养殖水域滩涂划设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个功能区。
规划深入剖析了寿县的水域滩涂资源状况、水文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分布以及水域环境质量,根据天然水域初级生产力水平,确定了寿县地区湖泊水库渔业承载力上限;结合寿县养殖池塘的平均投入强度、管理水平以及当地气候条件,科学测算了寿县养殖池塘在主要大宗鱼类、特色鱼类以及虾蟹等方面的养殖容量上限。
规划实施后,禁养区内历史已有的水产养殖依法采取搬迁或关停,有利于促进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修复,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多样性保护,保障重要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限制养殖区,将引领该功能区科学控制开发强度,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有利于强化渔业生态功能,优化养殖生产力布局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质达标。
养殖区,将引领该功能区内水域滩涂发展绿色健康养殖,在合理养殖承载力范围内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实施精准投饵,严格规范用药,全面提升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强化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第二条 规划协调性分析
(一)本规划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底图,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纳入寿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持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严格用途导向和监管,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促进渔业向绿色发展方向转型。
(二)在确保水体承载力范围内合理开展养殖活动,集约高效地利用水域资源,推动大水面生态渔业、池塘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的发展,并加强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养殖尾水治理,以全面提升水产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及清洁化水平,推动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水产养殖产业结构,有助于加强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协调性良好。
第十八节 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充分发挥生态渔业对水域环境的修复功能,鼓励发展湖泊、水库等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根据资源调查结果,保护增殖滤食性、草食性、肉食性土著鱼类,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动态掌握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加强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防外来物种,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二)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水产养殖生产的各个层面,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域滩涂资源,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提升水产种业质量等‘五大行动’,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三)落实生态管控措施。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原则,依法科学有序利用自然资源,明确功能分区,该禁必禁,应限尽限,宜渔则渔,保障水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依法开展水产养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开展池塘和工厂化等集约化养殖尾水治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第十九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根据寿县水域滩涂资源、水文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水域环境状况,开展了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和水产养殖业发展分析,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与相关规划文件的环境协调性良好。借助严格的生产监管、养殖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发展模式的积极转变、养殖环境的持续优化、资金的充裕投入以及宣传引导力度的加强等措施,这些举措总体上对寿县环境保护产生了显著的积极作用与正面效应,有助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有效防控水产养殖污染,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具备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一节 关于规划实施的补充说明
本规划所确定的水域滩涂功能区范围如与现行相关上位规划、文件有相冲突之处,从其规定。
规划期内,若因自然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重大项目建设等调整导致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发生改变,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时,将依照既定程序和相关规则,对本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或修订。
第二十二节 关于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或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一般性修改指的是在特定区域内进行且不影响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修改,此类修改可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核准后实施。重大修改是指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应报淮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附表
附表1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42
附表2-1寿县禁止养殖区水域滩涂汇总表(湖泊水面).. 43
附表2-2寿县禁止养殖区水域滩涂汇总表(水库水面).. 43
附表2-3寿县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汇总表(坑塘水面).. 43
附表3-1寿县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汇总表(湖泊水面).. 44
附表3-2寿县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汇总表(水库水面).. 44
附表1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二级 |
三级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1 |
禁止养殖区 |
1-1 |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 |
||
1-2 |
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水域滩涂 |
||||
1-3 |
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
||||
2 |
限制养殖区 |
2-1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 |
||
2-2 |
县、镇、乡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水域滩涂(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的水域滩涂(已纳入禁止养殖区的水域滩涂除外) |
||||
2-3 |
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 |
2-2-1 |
重点湖泊水库增养殖区 |
||
3 |
养殖区 |
3-2 |
淡水养殖区 |
3-2-1 |
池塘养殖区 |
3-2-2 |
湖泊养殖区 |
||||
3-2-3 |
水库养殖区 |
||||
3-2-4 |
其他养殖区 |
附表2-1寿县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汇总表
(湖泊水面)
图斑编号 |
地类编码 |
地类名称 |
权属性质 |
宗类地物名称 |
面积(㎡) |
41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安丰塘 |
147193 |
164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536124 |
164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398703 |
164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401071 |
164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477251 |
172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656871 |
172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80997 |
172 |
1102 |
湖泊水面 |
20 |
瓦埠湖 |
488912 |
合计 |
|
|
|
|
3187127 |
附表2-2寿县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汇总表
(水库水面)
图斑编号 |
地类编码 |
水库名称 |
权属性质 |
宗类地物名称 |
面积(㎡) |
763 |
1103 |
水库水面 |
20 |
龙楼村 |
217555 |
850 |
1103 |
水库水面 |
20 |
龙楼村 |
6142 |
196 |
1103 |
水库水面 |
30 |
圣井村 |
744 |
合计 |
|
|
|
|
224442 |
附表2-3寿县水域滩涂禁止养殖区汇总表
(坑塘水面)
乡镇 |
图斑编号 |
地类编码 |
权属性质 |
权属地物名称 |
面积(㎡) |
寿春镇 |
394 |
1104 |
20 |
团结村 |
106237 |
寿春镇 |
339 |
1104 |
20 |
大泉村 |
53755 |
合计 |
|
|
|
|
159993 |
附表3-1寿县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汇总表
(湖泊水面)
乡镇 |
图斑 编号 |
地类 编码 |
权属 性质 |
权属地物 名称 |
湖泊 名称 |
面积 (㎡) |
小甸镇 |
154 |
1102 |
30 |
邵店村 |
瓦埠湖 |
42430 |
小甸镇 |
179 |
1102 |
20 |
邵店村 |
瓦埠湖 |
83985 |
双庙集镇 |
476 |
1102 |
30 |
邢铺村 |
瓦埠湖 |
88773 |
安丰镇 |
41 |
1102 |
20 |
安丰塘 |
安丰塘 |
34153971 |
堰口镇 |
1122 |
1102 |
30 |
八沟村 |
瓦埠湖 |
43878 |
小甸镇 |
1682 |
1102 |
30 |
邵店村 |
瓦埠湖 |
106235 |
大顺镇 |
164 |
1102 |
20 |
瓦埠湖 |
瓦埠湖 |
36930066 |
窑口镇 |
172 |
1102 |
20 |
瓦埠湖 |
瓦埠湖 |
73634718 |
合计 |
|
|
|
|
|
145084060 |
附表3-2寿县水域滩涂限制养殖区汇总表
(水库水面)
图斑 编号 |
地类 编码 |
权属 性质 |
权属地物 名称 |
面积 (㎡) |
1124 |
1103 |
20 |
九井村 |
2041718 |
410 |
1103 |
30 |
江黄村 |
490499 |
392 |
1103 |
20 |
邢铺村 |
18024 |
376 |
1103 |
20 |
邢铺村 |
70266 |
108 |
1103 |
20 |
双枣村 |
2688 |
354 |
1103 |
20 |
黄楼村 |
155289 |
873 |
1103 |
20 |
龙楼村 |
7169 |
137 |
1103 |
30 |
磨湾村 |
120009 |
555 |
1103 |
20 |
陈岗村 |
149737 |
1 |
1103 |
30 |
甲贝村 |
28271 |
914 |
1103 |
30 |
梧桐村 |
63877 |
21 |
1103 |
20 |
六冲村 |
543570 |
749 |
1103 |
20 |
桥湾村 |
186374 |
588 |
1103 |
20 |
桥湾村 |
327686 |
848 |
1103 |
20 |
花果村 |
985849 |
117 |
1103 |
20 |
双湾村 |
1633598 |
845 |
1103 |
20 |
大井村 |
1397680 |
846 |
1103 |
20 |
大井村 |
360918 |
686 |
1103 |
20 |
贾庄村 |
2075003 |
687 |
1103 |
20 |
贾庄村 |
424257 |
合计 |
|
|
|
11082490 |
附图
附图1养殖水域滩涂利用现状图................................................................... 46
附图2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规划图............................................................... 47
附图1养殖水域滩涂利用现状图
附图2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