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14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内正常运营且有相关资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资质证明。包括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承包或流转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佐证材料。成员清册,机具清册,近三年来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申报单位简介等。
3.申报表。申报单位填写《寿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2026年1月9日前报送到寿县农机中心办公室(寿县新城区城市建设总指挥一楼)。联系人:张世忠,电话:0554-4031107,1395614542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主体确定
县农机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现有条件,择优确定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 寿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寿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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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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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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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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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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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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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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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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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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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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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组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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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