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2 16:56信息来源: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148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内正常运营且有相关资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资质证明。包括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承包或流转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佐证材料。成员清册机具清册近三年来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申报单位简介等。

3.申报表。申报单位填写《寿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三、报要求

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2026年19日前报送到寿县农机中心办公室(寿县新城区城市建设总指挥一楼)。联系人:张世忠,电话:0554-4031107,1395614542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主体确定

县农机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现有条件择优确定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 寿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2026112


附件

寿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起止时间

 

建设内容

 

村(居)推荐意见:

          

(公章)

乡镇审核意见:

          

                                           

县领导组审批意见:

 

附件:关于遴选2026年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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