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安办〔2025〕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姜乐 0554-4020660
电子邮箱:sx4022915@163.com
附件:淮南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安办〔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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