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寿县发改委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1-12-08 16:41信息来源:寿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国家设立了“信息公开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劳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函〔2020〕236号)规定,国家设立了考试考务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项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1〕279号),核定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标准。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规定,自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印发之日起,我省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更新发布我县收费基金目录清单(2021年)

寿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xlsx

寿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xlsx

寿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1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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