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文化艺术中心提升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寿县文化艺术中心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寿重建〔2021〕20号)及《寿县文化艺术中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文化艺术中心内部软硬件设施,补齐寿县文旅设施短板,提升县域文化影响力。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寿县文化艺术中心提升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和楚都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内容包括室内精装修装饰、围墙、档案馆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专题片制作、南侧出入口优化改造等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七、项目编码:2103-340422-04-05-659516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