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选址变更的函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寿县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选址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于2020年4月17日经我委《关于寿县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17﹞101号)文件予以立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该项目建设地点需要变更,经研究,同意将寿县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原选址地点寿县寿春镇黄台村变更为寿县定湖大道南端西侧。原批复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