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费)
单位:元 | ||||||||
项目名称 |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费 | 主管部门 | 寿县司法局 | |||||
实施单位 | 寿县司法局 | 支出项目类别 | 其他运转类 | |||||
是否事前绩效评估 | 绩效目标是否公开 | |||||||
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 | 是否基建项目 | |||||||
项目概述 | 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申请、为公检法指定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等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指派、值班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及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等工作;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法律援助同行评估、优秀案例、旁听庭审等工作。 | |||||||
立项依据 | 《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3]3号) | |||||||
项目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 | 153万元 | ||||||
其中:1.上级资金 | 84万元 | |||||||
2.地方资金 | 69万元 | |||||||
3.其他资金 | ||||||||
绩效目标 |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办案数量 | 1150 | |||||
信息系统录入率 | 100% | |||||||
结案率 | 80% | |||||||
质量指标 | “一案一评”工作开展率 | 100% | ||||||
案卷在市级组织的评查中良好及以上等次 | 80% | |||||||
案件质量互查工作开展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受理审批率 | 100% | ||||||
案件指派及时率 | 100% | |||||||
已结案件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 | 100% |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 | 100% | ||||||
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 100% | |||||||
在促进诉讼程序合法性、完整性中的作用 | 9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 95% | ||||||
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 95% | |||||||
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中的作用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 | 100% | |||||
群众满意度 | 95% | |||||||
投诉率低于 | 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