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全县水环境治理,系统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助推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十五五”期间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根据《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寿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编制了《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方案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寿县政务服务中心1005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727314812@qq.com。
意见反馈时间: 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戚士婷
联系电话:0554-2759905
附件:《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26日
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全县水环境治理,系统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助推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十五五”期间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改涉水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推进全县水环境治理,实现水功能更加完善,水环境更加美丽,河湖生态屏障更加稳固,水生态、水资源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更加充分,助力支撑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面补齐。城市、园区、乡镇政府驻地建成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收集处理体系,污水直排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传输性入河污染得到全面控制。非政府驻地集市、中心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得到分类治理,污染坑塘、沟渠基本清零。
--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业化肥入河污染通过源头减量、中间消减、入河阻断,基本不构成环境风险;养殖污水资源化利用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扭转,基本没有入河污染影响;非法、污染水产养殖得到全面清理整治,水产养殖基本不占用环境容量。
--重要河湖水环境全面提升。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水域滩涂沼泽化、生物多样性退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得到全面扭转,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生态指标达到健康标准。
--河湖生态价值有效转化。安丰塘、瓦埠湖生态渔业资源、文旅资源、水环境资源得到规范开发,建立并形成开发与保护正向反馈机制。
--实现水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基层河湖长履职更加规范、高效。县乡联动、部门协作、政企合作、公众参与的水环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群众节水、护水、治水意识明显提高。建立运行与县域河湖体量、产业要素、污染特征相匹配的现代化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
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问题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立行立改应急处置和长治久清工程性整改措施。通过排查整治,北部城区、南部工业园区雨污不分问题基本解决、雨洪排口混入污水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乡镇政府驻地建成与人口规模相匹配的污水处理厂及收集设施,污水直排、汇排及黑臭水体问题全面消除,集镇污水基本没有入河污染影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寿控集团。
(二)有序推进非政府驻地农村街道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选用污水治理模式,对有明显污水汇集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管网以实现有效治理;排污集中区以外的,采用多户并用一座生态式污水处理设施或分户建设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的模式进行有效治理。通过治理,人居环境内基本没有污水横流现象,房前屋后没有生活排污导致的黑臭坑塘和沟渠。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三)有序整治自然村污水乱排散排问题。
开展沿渠设管排污、房屋临水直排、房前明排污水等农村常见的污水问题排查整治,对存在黑水直排的,一律先完成改厕;对使用管道向沟渠水体直排污水的,由村委会督促居住户自行拆除直排管道,能就近接管的就近接管,不能接管的先行采取开挖引流进农地菜园渗滤、挖设简易三格池暂存渗滤的方式落实污水处置,后期根据需要进一步采取规范化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全面加强和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监管。
开展全县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及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深度排查行动,全面摸排掌握企业生猪养殖规模、黑膜池存储容量、实际消纳用地面积(实地走访调查)、还田管道设施建设、养殖场与河渠距离、周边群众评价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识别隐患企业,分类推进问题整治。将全县温氏养殖及其他沿河沿渠建场、消纳用地不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规模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在排污环节安装视频监控,实行全天候盯控。对问题反复存在、敷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东淝河入湖口上游河段汇水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规模生猪养殖场(小区)、新增养殖数量。既有养殖企业关停后或整改降低养殖规模后,不得再重新养殖或恢复养殖规模。推动重点养殖企业升级多级AO、絮凝沉淀等污水处理工艺。
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五)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寿县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寿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5)》成果运用。开展全县规模水产养殖主体污染防治设施及投肥投药问题深度排查行动,全面摸排掌握养殖所在区域、规模、种类、配套尾水处理设施、投药投肥情况(实地走访调查)、周边群众评价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识别污染养殖,分类推进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国有(或集体)水域无承包合同养殖及承包合同到期后拒不离场继续养殖。持续推进重点保护水域、环境敏感区及其相邻区珍珠蚌养殖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寿控集团、各乡镇。
(六)精准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监测,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对全县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分散生活等污染源数量、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分布、构成及影响,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充分利用农田周边现有沟渠、天然河荡、退养鱼塘等,建立退水收集调节池,增设提升泵站,构建相对循环系统。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路径,提高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机械装备智能化水平,落实秸秆粉碎深翻科学还田质量。完善“村有收集点、乡镇有储运中心、县域有加工利用主体”的秸秆离田收储体系。推广阜南县曹集镇秸秆收储权拍卖模式,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增强村集体收入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七)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环境问题。
开展县域重点河湖 “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情况调查研究,“一河一策”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整治东淝河岸线散养家禽、放牧;瓦埠湖乱捕乱捞、非法采种芡实;大水面投饵投肥投药养殖;非法侵占河湖岸线、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突出环境问题。深化河湖长制与水质改善联动,建立河湖长制与生态环境部门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每次汛期结束后组织集中开展一次河湖“四乱”排查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八)推动河湖生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
全面排查识别遭受生活污水、养殖粪污污染的入河支流(支渠),针对性开展清淤疏浚、生物改底等内源治理措施。开展淮河、引江济淮输水干线等重要河湖岸线利用专项整治,查清岸线利用现状,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县水利、生态环境、自规、瓦埠湖经开区、寿控集团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河湖内源治理、水系连通、河湖扩容、生态修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积极谋划实施各类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寿控集团,各乡镇。
(九)推动河湖保护和产业协同高效发展。
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审批,收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及涉水行政许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结合寿县瓦埠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实施,全面推进渔民上岸,根源解决河湖乱捕乱捞、超量捕捞引起的生态失衡问题。加强向上汇报,有序推进东淝河禁渔期、禁渔区政策落地实施,辅以增殖放流、严格的限量捕捞制度执行和治理项目实施。2028年瓦埠湖渔业资源较2025年提升1倍,2030年鱼类、渔业资源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
责任单位: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委、寿控集团,各乡镇。
(十)建立完善河湖应急工作机制和体系。
针对东淝河上游河道在特定季节容易发生特殊水情,积极向上汇报协调,争取打通特殊水情引江济淮工程应急调水、补水政策通道。推动现有水厂制水工艺升级为超滤、反渗透等先进制水工艺或作为应急情况下深度处理单元进行备用,确保不停水、无风险。加强东淝河、瓦埠湖、淠东干渠水华监测,配备蓝藻水草清理专用船,及时打捞控制河湖污染。进一步建立完善跨界河流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涉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演练、事后复盘、责任倒查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寿控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县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下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专班承担全县水环境系统治理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推进方案实施。按照全域、全面整治涉水突出环境问题工作需要,围绕10个方面实施重点排查整治行动(见附件1),明确行动实施时间、责任单位和必须达成的绩效目标,推动整治行动实质实效。县委、县政府以专题会议形式听取每项行动工作台账建立情况。
(二)完善成果评估机制。各乡镇(园区)具体负责辖区突出涉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涉嫌违法的,移交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由牵头部门采取暗访走访、电话访谈、信访追踪的形式进行了解,采取信息提醒、领导专报等形式对工作进行汇总汇报、形成评价。各乡镇选择1—2个有污染特征的水质断面每季度开展一轮检测,评估入河水质及污染通量变化。
(三)细化项目绩效管理。根据县域水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产业开发需要,锚定“十五五”国家涉水项目资金政策,编制《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支撑性项目谋划实施任务表》(附件2),并逐项目确定责任单位、实施期限、治理任务、绩效目标。
(四)严格涉水环境执法。坚持有违必究、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生态破坏、污染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因监管不力导致问题产生并需要财政兜底整改的,一律 “一案双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审查机制,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但整改过程中没有查处的,具体执法权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对因行业特殊性导致确实存在取证、查处困难的,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予以解决。
附件1
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重点排查整治行动分工表
|
序号 |
专项行动名称 |
行动绩效目标 |
实施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非居住密集区污水直排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
1.全面排查农村非居住密集区(即具备改厕条件、污水暂存或导引入田、入园条件)污水直排水渠坑塘问题,明确问题区域、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推进整治。 2.通过整治,农村地区非居住密集区向水渠坑塘直排生活黑水明管得到有效清理整治,相关居住户完成改厕;房前道路、街道明排污水现象基本消除。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7年10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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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入河污染溯源排查整治行动 |
1.查清淮干、东淝河、瓦东干渠、淠河、截涝渠等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上游污染源,“一口一档”建立工作台账。 2.对属于养殖、水产、企业排污等造成的入河污染,立行立改;对属于生活污水汇排、溢流传输造成的入河污染,根据情况采取接管、应急处理(临时安装一体化处理设施)、导排+原位治理/自然表流湿地等处理处置方式,后续采取规范化治理措施。应急处置后,入河排口污染“冒泡”现象基本消除。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应急处理:2026年8月 工程整改:序时推进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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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
1.水源地保护区隔离网规范完整、封闭严实。水源地标志标牌字迹清晰、无倒伏、污损问题。 2.一级保护区内环境整洁、无垃圾、倾倒固废现象;无垂钓、捕捞、停船、放牧、养殖等现象;二级保护区无排污问题。 3.暂时停止取水的水源地设施保持保护完整,确实不再使用并依法执行撤销程序后,退出环境敏感区管理。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6年8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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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畜禽养殖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
1.查清全县养殖企业生猪养殖规模、黑膜池存储容量、实际消纳用地面积(实地走访调查)、还田管道设施建设、养殖场与河渠距离、周边群众评价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识别出风险企业。 2.通过分类整治,养殖企业基本实现养殖规模与消纳用地的匹配,汛期偷排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养殖信访量较明显下降。沿河沿渠建场养殖企业被纳入重点监管,因养殖排污造成的入河污染问题基本消除。 3.通过有奖举报,群众监督切实发挥作用。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6年12月 |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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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污染水产养殖排查整治行动 |
1.查清全县从事投饵投肥及网箱养殖、禁养区养殖企业信息,建立工作台账。 2.通过分类整治,禁养区水产养殖全部有序退出,投饵投肥及网箱养殖全部规范配套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6年9月 |
县水产养殖管理服务中心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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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万村清万塘”行动 |
1.查清全县淤堵、垃圾漂浮或沉积、水质恶化的存量沟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清理方式。 2.通过垃圾清理、淤泥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产业利用等分类整治措施,房前、路边等人员易达到场所污染淤塞、垃圾遍布、污染黑臭的沟塘基本消除,屋后及偏僻场所沟塘被有效利用。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6年9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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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湖“四乱”清理整治行动 |
1. 基本查清全县范围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等垃圾固废入河入湖存量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 2.对侵占河湖非法种植养殖的全面清退;对沿河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对河湖“迷魂阵”、“地笼”等捕鱼设施全部收缴清理,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6年9月 |
县水利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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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东淝河瓦埠湖水环境清理行动 |
1.除公务船舶外,全面清理非瓦埠湖渔民住家船、生产性船舶、非法捕捞船; 2.全面清理沿湖沿河未获批(或备案)的小微码头、船舶停靠点及对应的岸电设施。 3.全面规范瓦埠湖生产经营行为,将芡实纳入清理范围,序时完成清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包、转包湖面芡实,不得任何市场主体及个人对芡实主张经营权、所有权、采收权。 4.通过整治,河湖乱捕乱捞、乱停乱靠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合法渔民监管更加规范、有效。非法种植、采收芡实问题从根源上杜绝。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6年12月底 |
瓦埠湖经济开发管理区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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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市污水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
1.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雨污不分小区、雨污混用或清污互渗市政管网,查清问题症结节点,建立整改台账。 2.通过任务分解、分类整治、工程辅助等措施,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功能得到有效提升,向景观渠、护城河、四角塘及城郊水系排放污水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3.雨水天气雨污水井喷导致的内涝得到根治。商住小区、企业全部完成规范完成接管验收,核发接管证明。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7年12月底 |
县住建局 |
寿春镇、县经开区北区、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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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业园区污水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
1.全面查清园区范围内雨污不分小区、雨污混用或清污互渗市政管网。监测雨洪排口水质情况(按照上游企业排污特征确定监测项),对异常的及时查清原因。综合建立园区污水问题整改台账。 2.通过分类整治,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功能得到有效提升,雨污错接、管网破漏、清污互渗、未纳管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没有污水入河入渠问题。 |
建立台账:2026年6月 完成整治:2027年12月底 |
县经开区 |
炎刘镇、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附件2
寿县水环境系统治理支撑性项目谋划实施任务表
单位:亿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申报方向 |
治理绩效目标 |
争取 资金 |
责任部门 |
实施 期限 |
|
1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古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
1.古城内雨污管网实现高标准修复、雨污错接、互渗问题得到有效工程整治。 2.古城内基本没有外排污水,雨洪管网排口旱季、雨季均监测不出污染高值。 |
1.2 |
县住建局 |
2025-2026 |
|
2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城南新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
1.城南新区雨污管网实现高标准修复、雨污错接、互渗问题得到有效工程整治。 2.城南新区基本没有外排污水,雨洪管网排口旱季、雨季均监测不出污染高值。 |
2.05 |
县住建局 |
2025-2026 |
|
3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西部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
1.西部城区雨污管网实现高标准修复、雨污错接、互渗问题得到有效工程整治。 2.西部城区基本没有外排污水,雨洪管网排口旱季、雨季均监测不出污染高值。 |
1.36 |
县住建局 |
2026-2028 |
|
4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政策贷款-新桥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
1.补齐新桥园区污水处理能力短板,解决南部管网承压高问题。 2.实行巢湖地标排放标准,处理尾水对区域入河支流形成有效生态补水,减轻地方环境承载负荷。 |
4.15 |
县经开区 |
2026-2028 |
|
5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寿县经开区雨污管网修复项目 |
1.经开区雨污管网实现高标准修复、雨污错接、互渗问题得到有效工程整治。 2.经开区基本没有外排污水,雨洪管网排口旱季、雨季均监测不出污染高值。 |
1.2 |
县经开区 |
2026-2030 |
|
6 |
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专项/专项债-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1.优先补齐板桥镇、隐贤镇、众兴镇、小甸镇、丰庄镇、大顺镇、双庙集镇、刘岗镇8个乡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 2.兼顾补齐窑口镇、涧沟镇、堰口镇、安丰塘镇、三觉镇、陶店回族乡、茶庵镇、保义镇、安丰镇、张李乡、迎河镇、正阳关镇12个乡镇污水收集管网不足短板(上述乡镇中优先实施非瓦埠湖流域乡镇)。 |
1 |
县住建局 |
2026-2027 |
|
7 |
中央预算内重点流域治理专项-淮南市寿县东淝河瓦埠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1.补齐小甸镇、大顺镇、双庙集镇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收集处理短板; 2.重点治理南小河、淮淠航道、红石河、东津村支渠4条入河污染支流; 3.打捞清理瓦埠湖芡实及垃圾,对布局水土流失区域建设生态护岸; 4.实施中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
1 |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发改委 |
2026-2027 |
|
8 |
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债-寿县瓦埠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 |
1.补齐双桥镇、板桥镇、堰口镇、保义镇、瓦埠镇、众兴镇、茶庵镇、三觉镇、刘岗镇、小甸镇、大顺镇、陶店回族乡、安丰镇、窑口镇、安丰塘镇政府驻地污水收集处理短板。 2.对主要入河支流开展清淤,打造生态支渠,降低入河面源污染; 3.对湖泊岸线进行治理,修复湖泊浅水区侵蚀岸线、水土流失的问题。 4.通过近岸水生态修复、水生动物增殖放流和渔民上岸工程,解决瓦埠湖乱捕乱捞、乱采乱占导致的水生植物、鱼类、底栖动物生态失衡问题,提升河湖生态。 5.解决东淝河、瓦埠湖争取中央资金项目的配套部分。 |
17.6 |
寿控集团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2028 |
|
9 |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瓦埠湖美丽河湖创建项目 |
补齐瓦埠湖流域乡镇政府驻地、一般农村街道(优先)、大型自然村(优先)污水治理短板。 |
1.1 |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7-2028 |
|
10 |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东淝河美丽河湖创建项目 |
1.补齐东淝河流域乡镇政府驻地、一般农村街道(优先)、大型自然村(优先)污水治理短板; 2.利用引江济淮裁弯取直遗留老河道打造沿河湿地群(优先),对入河污染进行截留、预处理,缓解农业面源污染。 |
1.1 |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7-2028 |
|
11 |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寿县瓦埠湖沿岸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 |
完成沿湖大型农村街道北集村、开荒村、江黄村及若干小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区域污水治理短板。 |
0.28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6 |
|
12 |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寿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补齐淠河流域乡镇政府驻地、一般农村街道(优先)、大型自然村(优先)污水治理短板; 2.兼顾治理污染沟渠、黑臭水体。 |
1.5 |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8-2029 |
|
13 |
省环保专项资金-寿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
1.补齐淠河流域一般农村街道(优先)、大型自然村(优先)污水治理短板; 2.兼顾治理污染沟渠、黑臭水体。 |
0.3 |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8 |
|
14 |
中央预算内乡村振兴专项-淮南市寿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完成8 个乡镇 20 个村庄(安丰塘镇苏王村、柿园村、戈店村;八公山乡郝圩村;保义镇开荒村、董郢村、朱楼村、东楼村、大林村、金祠村;茶庵镇精神村、关岗村;寿春镇陡涧村、湖光村;陶店回族乡湖滨村、桃园村、马店村;安丰镇东庄村、荆塘村;迎河镇李台村)污水治理,项目完成后村庄污水治理达到“三基本”要求。 |
0.8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6-2027 |
|
15 |
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 |
1.各乡镇结合人居环境内的主要污染沟渠清淤、污水治理需要,以乡镇为单位,应报尽报,全量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持。 2.依托项目实施,人居环境内较大的污染沟渠、坑塘得到有效治理。 |
4次/年/不限项目数 |
县发改委 |
2026-2030 |
|
16 |
中央预算内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寿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1.东淝河上游汇水区域生猪养殖企业废水增加多级AO、絮凝沉淀等处理工艺,重点肉鸡养殖企业配备污水储存池。 2.通过建设沿湖湿地群、生态沟渠缓解东淝河上游汇水区域农业面源。 |
0.5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2027-2028 |
|
17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两重”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寿县片区) |
1.通过拓宽农业沟渠、完善灌渠脉络,提升农业面源水截留、存蓄及净化能力; 2. 依托项目发挥农业灌渠对农业退水的收集、调节、循环作用,在小雨情况下实现“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 |
37.7 |
县水利局 |
2026-2030 |
|
18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寿县新桥片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
对炎刘镇、刘岗镇、三觉镇干支流排涝河道、塘坝、水库、塘坝进行拓浚、清淤和水系连通,提升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水体纳污净污能力,消减东淝河上游汇水区入河污染总量。 |
8 |
县水利局 |
2028-2030 |
|
19 |
中央预算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三角一体化方向)-长三角江淮沟通“净水通道”(寿县段)建设项目 |
1.实施江淮沟通段(东淝河上游寿县区域)内源治理工程,解决特定时间点易出现的水质超标、水情特殊等问题。 2.集中连片整治东淝河、瓦埠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优先)。 3.兼顾建设新桥片区南部污水处理厂。 |
3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发改委 |
2027-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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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央预算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专项(长三角一体化方向)-长三角生态水产品养殖供应基地项目 |
安丰塘、瓦埠湖等天然水域河蚬、银鱼、瓦虾、石鲫等特色水产品恢复到稳产高产水平,河湖经济物种种群密度有效恢复。 |
8.7 |
寿控集团 县发改委 |
2026-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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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安徽省淮南两湖区排涝工程 |
1.寿县东淝河-瓦埠湖及相关水系生态系统稳定,防止发生洪涝引起的次生污染。 2.重要河湖免受自然灾害破坏、生态修复成果稳定发挥作用。 |
11 |
县水利局 |
2026-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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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安徽省瓦埠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解决入湖支流上游及支流沟渠淤积严重、环湖滨岸带湿地萎缩、生态系统功能退化问题。 |
9.8 |
县水利局 |
2028-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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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央预算内/政策贷款-寿县古城创建国家级5A景区暨护城河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
1.恢复护城河沉水、挺水和鱼类、底栖生态,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2.通过构建循环水系、跌水系统,提升水循环动力,人工辅助提升水体净化效果。 |
5.6 |
寿控集团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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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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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寿县母亲河(护城河)复苏工程 |
1.通过清淤疏浚,消除内源污染,扩展生态容量。 2.恢复护城河沉水、挺水和鱼类、底栖生态,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3.通过工程查清并整治隐藏的污水排口。 |
18.16 |
县水利局 |
2028-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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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寿县陡涧河治理工程 |
完成沼泽化的陡涧河清淤疏浚,恢复湖泊生态,扩展生态容量。 |
1.43 |
县水利局 |
2027-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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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淮南市寿县万小河防洪治理工程 |
1.通过对瓦埠湖支流万小河进行清淤疏浚,消除内源污染,扩展河道生态容量。 2.提升对瓦埠湖补水和面源污染入湖调蓄能力。 |
0.58 |
县水利局 |
2028-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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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寿县瓦埠湖东淝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
1.解决瓦埠湖南部入湖口区域、南湖渔场因芡实滋生导致的生态失衡问题; 2.破除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湖泊矮圩,恢复水系连通。 3.打造候鸟栖息地,恢复南部湖区生物多样性,构建东淝河入湖生态屏障。 |
0.28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5-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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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寿县东淝河西支治理工程 |
1.通过对东淝河西支进行清淤疏浚,消除内源污染,扩展河道生态容量。 2.提升对东淝河清洁补水和面源污染入河调蓄能力。 |
1.3 |
县水利局 |
2028-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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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寿县南部新城南小河流域及周边支流排涝提升工程 |
1.通过对南小河进行清淤疏浚,消除内源污染,扩展河道生态容量。 2.提升对东淝河清洁补水和面源污染入河调蓄能力。 |
5.5 |
县住建局 |
2026-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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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寿县花果、大井水库清淤扩容及加固工程和安丰塘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 |
1.完成花果、大井水库清淤扩容,消除内源污染,恢复大水面生态。 2.根据底泥污染程度精准开展内源治理,对湖泊基底进行工程重塑,恢复湖泊底栖生态。 3.稳定降低安丰塘水质总磷指标。 |
3.36 |
县水利局 |
2026-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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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肖严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 |
1.通过清淤疏浚,扩展肖严湖、梁家湖、张坡塘水库、马黄岗(新桥)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容量,恢复河湖景观。 2.整治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违建、侵占等问题,恢复水系连通及湖库调蓄作用。 |
1.5 |
县水利局 |
2026-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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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船官湖、东台湖片区环境提升工程 |
1.通过清淤疏浚,扩展船官湖、东台湖生态容量,恢复湖库景观。 2.整治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违建、侵占等问题。 3.打通八公山、东淝河生态交流、动物迁徙通道,恢复生态系统的连通性。 |
1 |
县水利局 |
2026-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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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超长期国债/水利专项中央预算内-淠河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
1.修复淠河沿岸生态,提升淠河生态稳定性、生物多样性,及水体自净能力; 2.防治水土流失,提升淠河景观。 |
20 |
县水利局 |
2028-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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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超长期国债/专项债/政策贷款-寿县江淮运河百里画廊项目 |
1.消除湖岸及近湖水域被侵占、非法利用的环境风险; 2.湖滨带发挥拦截净化作用,降低入湖污染总量。 4.整合入河排口,实现对入河污染的精准溯源、快速治理。 3.提升公众爱水、护水意识,通过景观整体提升,重塑瓦埠湖生态品位、文旅定位。 |
32 |
县文旅局 |
2026-2030 |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