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小甸镇魏庙村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调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54-49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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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宗地面积 |
拟登记面积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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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平方米)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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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领书 |
寿县小甸镇魏庙村湾东村民组 |
312.54 |
160 |
16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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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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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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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