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经寿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我局对位于寿六路与紫金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用地土地权属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宗地原系农科所的办公用地,用地时间为上世纪五十年代,八十年代初调整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办公用地继续使用。该宗地面积6372.05平方米,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16条第1款规定,该宗土地所有权确认为国家所有。
以上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如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确认。
特此公告。
材料送达地址:寿县宾阳大厦B座14楼1412室
联系电话:0554-4026189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