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鲍广乐)
房屋所有权人鲍继魁,房产证号:寿春镇字第00004021、101363号,房屋坐落位于寿春镇东街物资局宿舍院内。因权利人鲍继魁去世,现鲍广乐(权利人儿子)申请继承其房屋所有权。我中心工作人员对该户继承材料初步审核,现予以公告。若有对鲍广乐申请事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寿县城投大厦四楼401室,联系电话:0554-4025139。
特此公告
寿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