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关于寿县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及重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一、评价项目情况
寿县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涉及评价项目54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项目13个、重点项目支出41个,实施部门单位36家,资金总额159198.2万元。此次评价按单位整体支出、工程建设和补贴费用三种类型分别进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评价。
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瓦埠、大顺、刘岗3个乡镇及县委办、人大办、宣传部、政法委、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局、科技局、审计局10个部门共13个整体支出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年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工作质量、履职效益、存在问题及建议。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包括由27个部门实施的41个重点项目,按类型分为工程建设类和补贴费用类,其中工程建设类9个,补贴费用类32个。主要评价内容:项目立项批复、工程进展、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完成投资额、资金到位、项目产出及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评价结果
(一)评价得分情况
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评价13个,评价最高分99分,最低分90分,平均分94.37分,13个部门单位评价均为“优”(90分以上)。
2.重点项目支出评价40个,评价最高分99.5分,最低分83.97分,平均分95.42分,其中36个项目评价为“优”(90分以上),4个项目评价为“良”(80-90分),评价结果详见各分项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果分析
1.预算及执行情况:寿县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预算总额为159198.2万元,其中部门单位整体预算72105.42万元,重点项目预算87092.78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134634.36万元,其中13个单位整体财政支出总额63427.9万元,40个重点项目支出总额71206.46万元,总预算执行率84.57%,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87.97%,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81.76%。
2.项目绩效情况:此次评价的13个部门均能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履职尽责,保持单位高效运转,绝大多数单位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的实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完善服务场所和设施等发挥了较好作用,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3.存在问题情况:(1)少数部门在决策、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产出方面存在问题,如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预算支出进度较慢,一般性支出压减率不高;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明细科目不准确;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政务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
(2)重点项目支出中,少数项目在决策、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效益等方面存在问题,如绩效目标模糊不可衡量;资金分配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不高、会计核算不准确、未开展资金专项督查;项目管理不到位、实施过程资料不完整;实际完成率不高;项目社会效益不高等问题。
具体问题详见问题清单汇总表。
附件:
1.寿县2023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2.寿县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