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残联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寿县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寿县残联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残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寿县残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落实2018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精神,现将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寿政府六政办[1991]02号文件规定,寿县残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县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社会服务、用品开发指导、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管理。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寿县残联为县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职能科室2个,编制数为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7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编外聘用7人;退休人员3人。
二、机构设置
纳入寿县残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残联本级 |
2 |
…… |
第二部分 寿县残联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寿县残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28.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28.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0.74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及社保缴费提高,二是残疾人救助增加。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17万元,占87%;其他收入161.8万元,占13%。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7万元,占100%。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2.1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152.1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7.41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及社保缴费提高.残疾人救助增加。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2.1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6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一是增资,残疾人救助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4.1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就业培训支出,救助增加费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康复中心大楼后期附属工程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10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度决算1091.06万元,比2017年增加388.66万元,增加55.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目标绩效:“行政运行”决算万元,主要用于残联预算单位公共服务经费运行。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9.44万元,比2017增加4.33万元,上升84.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变化。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9.44万元,主要用于残联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决算5.18万元,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07%,主要原因:工资提标,缴费提高。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5.18万元,主要用于残联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26万元、津贴补贴13.36万元、奖金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6万元、伙食补助费4.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1万元、医疗费1.65万元,退休费9.10万元、生活补助4.65万元、医疗费补助70万元、救济费73.5万元、奖励金4.69万元、住房公积金8.9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7.5万元、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5.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公用经费79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4万元、印刷费5.4万元、咨询费10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1.33万元,邮电费2.82万元、差旅费7.07万元、维修(护)费0.25万元、租赁费190万元、会议费14.69万元、培训费13.49万元、公务接待费4.72万元、委托业务费325.44万元、劳务费4.75万元,工会经费1.69万元、劳务费8.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5.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46万元。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6.49万元,本年支出46.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寿县残联机关运行经费79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寿县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寿县残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寿县残联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全年共组织对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评价结果显示,(概况表述项目绩效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部门预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