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县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社会服务、用品开发指导、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管理。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纳入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
2 |
|
三、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43.3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99.45计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59万元和267.09万元,分别增长40%和62%,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了残疾人补助项目和就业扶持工程。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19万元,占82%;其他收入132.16万元,占18%。
(三)2016年度支出决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占43%,项目支出396.45万元, 占57%。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计583.1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57.1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6.92万元和224.75万元,增长15%和52%,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了残疾人补助项目和就业扶持工程。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3.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83万元,增长41%。主要原是中央和省财政增加了残疾人补助项目和就业扶持工程。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5万元,占32%;项目支出396.45, 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574.06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50万元,增长41%.一是残疾人事业运行费用194.77万元;二是残疾人康复70.55万元,三是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08.7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2.44万元,比2015年增加0.25万元,增长1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决算2.4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4.10万元,比2015年增加1.52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人员:。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1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 2016年度决算2.60万元,比2015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康复中心建设前期环保投入。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8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8万元,本年支出28万元。具体支出项目是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16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寿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可根据本部门预决算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名词解释)
附件:1.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收入决算表
-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支出决算表
-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寿县城里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表
-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寿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