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残联2023年度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寿县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18.218万元。分项目如下:
1、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每人0.15万元,100人,共15万元。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每人0.026万元,78人,共2.028万元。
3、残疾人文化进家庭,每户0.05万元,68户,共3.4万元。
4、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0.2万每户,实施186户,37.2万元。
5、阳光家园托养项目,每人0.15万元,360人,共54万。
6、康复及其他统筹使用44.13万元。
7、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助学及其他统筹使用62.46万。
二、绩效指标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分析
到位资金218.218万元,占下达资金的100%。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执行191.218万元,执行率达87.6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218.218万元由县财政局纳入一体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中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执行审批程序,使用规范,入账手续齐全,拨付合规,下达及时,责任明确,实现政策目标,产生较好的影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改造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效益分析。2023年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任务数215人,完成477人,超任务262人,每人每年给予补贴1.5万元;为12名成年肢体残疾人装配了假肢、54名残疾儿童装配了机能鞋、25名残疾儿童适配了轮椅等辅助器具;为残疾人配发电动轮椅、普通轮椅、盲杖、手杖等辅助器具800余(辆)件;委托寿县精神病专科医院对155名精神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委托寿县红星老年服务中心对155名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对18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78人,每人每年补助260元;对1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对68户残疾人家庭开展文化进家庭项目。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技能水平显著提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出行便利程度有所提高,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有所改善;文化进家庭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增强生活自信心,促进社会和谐;阳光家园托养项目,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95%,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其家属满意度≥95%,接受燃油补贴残疾人满意度≥95%,残疾儿童或家属对基本康复服务的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残疾人康复等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与年初预算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实施不精准。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尽可能地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为今后有效地开展工作总结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找到了有效的途径。各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自评结果,通过县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2023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