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07-05 11:08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宫卓然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4日,县长孙奇志在县政府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景练,县委常委、副县长房鲲鹏、余向荣,副县长张亮、邓祖洋、徐磊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摘编,听取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了《寿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寿县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全县建筑材料生产类企业环保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民族宗教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县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理论学习,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方向,坚决扛牢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要高质量抓好上级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和项目审计,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要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制定《寿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队伍管理,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需要。要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严格法律顾问的选拔聘用,高质量建好用好县法律服务专家库;要强化法律顾问的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制定《寿县水产养殖捕捞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全县渔业养殖捕捞等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水产养殖捕捞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养殖权的取得及出租转让、养殖场申办、渔业生产、安全生产、渔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严格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安全有序。要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全力促进帮扶渔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联合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及时制止违法养殖行为,确保《办法》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制定《全县建筑材料生产类企业环保监督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建材类企业环保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加强建材类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要有效发挥联动管控工作机制作用,强化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建材企业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