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2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徐磊同志为寿县公安局局长。
二、任命:
刘均飞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红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免去:
卢胜同志的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吴俊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红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广平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树恒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正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胜利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传玉同志的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永文同志的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寿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