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刘镇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5-20 08:31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陶应晓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切实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炎刘镇水产站积极行动,深入辖区30户科技示范户和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开展了一场扎实、全面的渔业法律法规与科学用药宣传活动。

活动中,水产站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养殖户们重点普及了《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特别强调,孔雀石绿、氧氟沙星、氯霉素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水产养殖中使用的药物,使用这些禁用药物不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更是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确保宣传效果,水产站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养殖户在日常生产中遇到的用药疑惑,指导他们规范填写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并督促养殖户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药物残留超标风险。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推广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理念,引导养殖户科学设置养殖密度,加强病害防控,减少药物使用,提升水产品的品质与市场竞争力。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养殖户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用药观念,也进一步压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与指导,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菜篮子”。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