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镇统一为经营场所安装烟感报警器

发布时间:2026-05-09 08:10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作者:唐静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经营场所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大顺镇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并组织专人为全镇范围内经营场所安装烟感报警器,以科技手段提升火灾预警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沿街商铺、餐饮门店等经营场所人员流动频繁,用火用电量大,部分场所存在住宿、储存、经营“三合一”现象,消防安全风险较高。大顺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由镇统一出资采购合格设备,并安排人员上门安装、调试。此次安装的烟感报警器可在异常情况下,立即发出高分贝警报,提醒场所内人员及时处置疏散,为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逃生争取宝贵时间。   在安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向经营户讲解报警器使用方法及日常消防注意事项,提醒其规范用火用电,严禁违规住人、堵塞通道、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同时,镇应急办建立了设备台账和定期巡检制度,确保报警器长期稳定运行。

大顺镇将持续加大重点场所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安全水平,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群众营造平安、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