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寿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09:19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寿县境内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报名方作出声明)。

(六)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法人资质(如果是分支培训机构需提供原机构法人资质)。

(三)提供办学条件(包括机构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

(四)师资力量花名册(含职称)。

(五)上级批复办学文件。

(六)荣获相关证书。

四、征集时间及征集地点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4日。

联系部门: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寿县宾阳大厦B座18楼。

联系电话:0554-3120379  19955429333

五、受理批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培训机构通过资质信息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择优选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六、培训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随时终止合同。

(一)办学资格终止的。

(二)一个评估周期内不能正常开展培训的。

(三)教学质量低,学员负面评价率高,校风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四)存在买卖和出租资质、转包培训项目、严重虚假宣传、套取资金、虚假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承训工作开展、延误参训学员就业创业的情形。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