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上苑小区交房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10:46 信息来源:寿县拆迁安置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明珠上苑小区回迁房业主:

通过多方努力,目前明珠上苑小区已具备交房条件,欢迎各位选择明珠上苑小区8号住宅楼及临紫金路、正阳关路、明珠大道门面房的回迁房业主回家。为方便回迁房业主办理安置结算手续,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拥挤现象,我们将分批办理安置房结算入住手续。

请选择明珠上苑小区8号住宅楼及临紫金路、正阳关路、明珠大道门面房的被拆迁人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补充协议、房屋搬迁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国有、集体征迁机构办公室(国有征迁机构办理安置房结算地点:南关安置小区27号楼二楼201室。集体征迁机构办理安置房结算地点:宾阳大厦B座23楼2305室)办理交房结算手续,集中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3日,逾期视为房屋已交付,从2026年4月1日起不再支付临时过渡期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请各被拆迁人相互转告、及时办理。具体结算时间如下:

2026年3月4日,明珠上苑小区S1号楼、S2号楼。

2026年3月5日,明珠上苑小区S3号楼、S4号楼。

2026年3月6日,明珠上苑小区S5号楼。

2026年3月9日,明珠上苑小区8号楼2-5层。

2026年3月10日,明珠上苑小区8号楼6-10层。

2026年3月11日,明珠上苑小区8号楼11-16层。

2026年3月12日,明珠上苑小区8号楼17-19层。

2026年3月13日,明珠上苑小区8号楼20-22层。

国有征迁机构:联系电话:0554—4024939      联系人:石凤文、蒋小燕

集体征迁机构:联系电话:0554—3122091      联系人:范波

温馨提示:被拆迁人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在2026年6月30日前可选择按老标准或新标准交存。2026年7月1日之后一律按新标准交存。

特此公告

寿县拆迁安置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